揚子晚報網10月28日訊(通訊員 陳紅生 記者 萬淩雲) “7天無理由退貨”,擴大至線下實體店啦!28日,記者從鎮江市消協獲悉,鎮江全市1076家線下實體店,近日已經率先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
現場
10月24日,鎮江蘇甯廣場。鎮江市市場監管局、京口區市場監管局在此向率先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鎮江蘇甯置業有限公司蘇甯廣場購物分公司、鎮江蘇甯易購有限公司、鎮江市八佰伴商貿有限公司、鎮江市八佰伴商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鎮江新世紀商廈有限責任公司 、江蘇五星電器有限公司鎮江東門大賣場、瑞祥全球購超市有限公司等七家企業代表,頒發了“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銅牌。
“線下無理由退貨機制的實行,雖然一定程度上增加退貨的‘概率’,但對消費者來說,有了這一次愉快的購物體驗,無疑增長了他們的消費信心。” 瑞祥全球購超市有限公司負責人馬騰說,隻有貼心周到的售後服務,才能在更叠快速的消費時代裡留住顧客。同時,也打響了公司乃至周邊商圈的品牌和口碑,優化了整體消費環境。
那麼,無理由退貨是不是意味着什麼商品都能退呢?并非如此。
據了解,線上無理由退貨是《消法》确立的“規定動作”。但按照《江蘇省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的規定,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則是商家自願作出的承諾,哪些能退、哪些不能退,屬于商家的“自選動作”。同時,經營者如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經營者也有權拒絕退貨。
“消費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是産業轉型升級的最終動力。在商貿流通領域推行‘七天無理由退貨’,是企業落實‘誰生産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主體責任的應有擔當,也是優化市場流通環境的重要内容。” 鎮江市市場監管局消保處處長、鎮江市消協秘書長鎖勇說,線下無理由退貨制度對商家是一種監督,對消費者是一種保障,也是為市場赢得誠信度和美譽度的重要舉措。
不過,鎖勇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線下無理由退貨過程中,有四點需要注意:
首先,應當在經營者承諾的期限内,憑購物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向經營者提出退貨。消費者提出無理由退貨的有效期限,屬配送類商品的,自消費者實際簽收商品次日起計算;屬自提類商品的,自經營者開具購物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當日起計算;
再者,要注意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經營者二次銷售。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外觀,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識、贈品(如有)、保修卡、說明書、發票(如有)、外包裝(如有)等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為确認商品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其次,在辦理退貨手續時,應當将商品本身、配件、贈品、保修卡、說明書、發票、外包裝等一同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贈品不能一并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
最後,商品退回所産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因無理由退貨産生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
鎮江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鎮江市消協執行副會長趙國新還表示,在鎮江全市實體店開展“七天無理由退貨”行動,這既是“智慧315 心心相印促維權”品牌創建工作的又一項實在舉措,更是落實國家二十三部委關于促消費政策的具體實踐。
“我們希望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加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實現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提升消費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趙國新說,由此讓消費者“能消費”“願消費”“敢消費”,讓消費市場更有溫度,有熱度。
校對 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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