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前期手續中土地的終極手續,不動産權證(土地證)的審批權限在當地房管局(不動産登記中心),土地證手續的辦理又叫土地權屬登記,也就是企業在土地主管部門登記,該地塊權屬單位為XXX企業,下面介紹攻略:
一、辦理前置條件:
1、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詳見建設用地批準書、劃撥決定書手續辦理指南)
2、土地合同簽訂完成、取得劃撥決定書。
3、土地全部繳款完成。
4、取得規劃條件通知書(出讓)/取得選址意見書(劃撥)。
二、辦理要件:
1、标識卡(登記地塊的位置示意圖及基本信息)。
2、登記申請表(當地房管局領取)。
3、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轉讓合同\抵押合同\其他權屬來源文件。
土地證
目前,本人所辦理過的全部土地手續均已介紹完成,下面對土地手續的辦理進行總結:
1、出讓土地辦理順序為:立項→規劃條件→土地招牌挂→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供前登記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證。
2、劃撥土地辦理順序為:立項→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單位出具放棄證明→辦理劃撥前土地登記通知書→土地供前登記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劃撥決定書→土地證。
各項手續之間的邏輯關系不再多做贅述,全部手續辦理流程均在前文已描述。
明天開始正式更新前期配套手續中的規劃手續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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