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
有新動作!
按病種收費的105個病種及最新價格公布
除規定外醫院不得另外收費!
看都涉及哪些病種?
什麼是按病種付費?
按病種收費标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診療,到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标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
按規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願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标準的部分可單獨收費,不計入病種收費标準。此外,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據悉,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發布《關于重新公布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的具體病種和實施範圍。
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本次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共105個,其中,西醫病種100個,中醫優勢病種5個。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實施按病種收費的患者,均應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
按病種收費标準
按病種收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價格表所列病種收費标準為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标準,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标準以此為基準下浮10%。各醫療機構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下浮幅度不限。
醫保支付政策(一)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以本文件為參照依據,與醫療機構協商談判後,按政策規定支付。
(二)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屬于醫保支付範圍的,醫保按有關政策規定支付;或者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商,一并打包納入病種付費标準。
(三)對患者自願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另有規定的除外),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标準的部分,不計入病種收費标準,由患者自行支付。
(四)各統籌地區按規定轉診到省屬公立醫院就診的參保人員,其醫保結算标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同步實施。
退出機制
因合并症、并發症或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導緻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标準的病例,醫院可按規定程序退出按病種收費,仍按原收費方式結算,各病種退出率嚴格控制在20%以内。
醫院不得拒收患者分解住院次數或無故縮短住院時間(一)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制訂本院按病種收費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完善臨床診療路徑管理,建立健全實施按病種收費的進入和退出機制,與患者簽訂《按病種收費知情告知書》,确保醫療質量、合理診療。
(二)各醫療機構和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信息系統的改造工作,确保按病種收費按時實施。
(三)各醫療機構要切實抓好控費工作,對實際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标準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對實際費用低于病種收費标準的結餘部分,作為醫院的醫務性收入。
(四)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病例,除按本通知規定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病種費用外,可不再向患者出具“費用清單”,但仍應按現行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傳送項目費用清單等信息,具體傳送要求按醫保經辦機構規定執行。
(五)各醫療機構要建立按病種收費申投訴責任制,暢通醫患溝通渠道。醫院不得拒收患者、分解住院次數或無故縮短住院時間。
(六)實施按病種收費,是改革醫院現行收費方式和醫保支付制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緩解群衆看病貴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按病種收費改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在院内采取展闆、宣傳冊、LED屏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保障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為推進按病種收費創造良好環境。要認真、耐心回應患者關切的問題,取得患者理解、配合和支持,确保按病種收費工作順利實施。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對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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