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歡吃雞爪子,有時候就會買點現成的回來吃。
比如泡椒雞爪的,還有紅燒雞爪的,醬雞爪的,土雞爪的,每樣都會去嘗一嘗。
但是總覺得還是自己在家烀的雞爪的比較好吃。
據說有很多國家的人都不吃雞爪子,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
這麼好吃的美味,為什麼不吃呢?
而且雞爪的價格一般都很高,吃上一回都覺得很奢侈呢。
今天的雞爪子特價,于是就買回來一些雞爪的,準備煮着吃。
本來應該把雞爪的小指甲去掉,可是想想又太麻煩了,就沒有去弄。
先把雞爪子清洗幹淨,用水煮了,然後撈出來,鍋裡加上油,生抽和各種調料,把雞爪子放進去,翻炒入味入色,然後加上水,用慢火開始炖煮,大概煮一個小時左右,雞爪子就會非常的爛糊了。
其實,我更喜歡吃用高壓鍋焖的雞爪子,連骨頭都是酥的,非常軟爛,鮮香。
吃雞爪的時候,看到它的指甲,的确是有點兒不太舒服,下回做的時候一定要給它處理幹淨。
你們也像我一樣,喜歡吃雞爪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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