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微商假冒商品被立案

微商假冒商品被立案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8 20:03:06

微商假冒商品被立案(微商銷售假冒韓國面膜)1

近年來,電子商務迅猛發展,“微商”以其門檻低、投入小、易操作、傳播範圍廣泛的優勢異軍突起。現在打開微信朋友圈,到處都是售賣化妝品、包包、零食的,但是産品的真假卻難以辨别。近日,威海高區法院便審理了一起微商銷售假冒韓國化妝品遭起訴的案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被告返還貨款24 500元。

2015年3月13日,原告孫某通過微信與被告劉某聯系購買了韓國可萊絲面膜7箱,并支付貨款24 500元。後原告孫某發現面膜質量不合格,遂将該批面膜退還被告,被告同意并接收。因退還貨款問題,雙方發生争議,原告孫某遂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2015年4月14日,威海火炬高技術産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到被告劉某住處進行檢查,當場發現并查扣劉某銷售的面膜。經該局要求,被告劉某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入關單據、中文标識等文件。經抽樣檢驗,該批面膜系不合格化妝品,被告劉某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該局遂作出處罰,沒收該批面膜及違法所得1 75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孫某從被告劉某處購買面膜,劉某作為出售人應提供質量合格的商品。現被告劉某提供的該批面膜經有關部門檢驗為不合格商品,且原告也已将該批面膜退還給被告,被告理應承擔退還貨款等違約責任,原告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故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劉某于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内退還原告孫某貨款 24 5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官提醒】近幾年,消費者對網絡營銷逐漸變得喜愛與信賴,由此促成微信交易的産生。法官提醒消費者,在微信朋友圈購物是不能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維權的,這種基于朋友關系、信任關系、情誼關系等産生的民事交易行為,一般是發生在個人之間的偶發交易,這種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來規範,如果遇到假貨、遇到違規銷售等相關問題,可以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來維權。微信交易有風險,考驗着朋友圈的親情與友情,消費者最好分清交情與交易,謹慎購物。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