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姓名小常識科普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将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一.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緻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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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 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三.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隻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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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幾點說明
1. 較早産生的源于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将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隻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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