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面試過很多青年律師,他們普遍有兩個困惑:獨立還是授薪?到底要選一家什麼樣的律所?
前面系列文章詳細談過第一個問題,今天就來聊聊自己對“如何選擇一家律所”的看法,供青年律師參考,不妥之處,請諒解。
中國律所的分類及主要特點
一、按組織形式,分為:個人所、合夥所、國資所
個人所,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人投資設立的律所。要求設立人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曆,個人承擔無限責任。部分個人所用該所主任的姓名命名。個人所的創始人大部分個人能力突出,有強烈的個人追求,但略微缺乏合作精神,難以吸引人才,也難以傳承平台。即使有一段時間的輝煌期,也會随着創始人的職業生涯走下坡路,而逐步退出曆史舞台。
合夥所是律師行業的中堅力量,它分為普通合夥和特殊普通合夥,大所、強所無一例外都是合夥所。至2020年底,上海1700多家律所,合夥所1245家,占73%,其中特殊普通合夥所67家,約占4%;個人所397家,占23%。
國資所,是時代的産物,律師制度設立之初,律師是國家工作人員,享受财政工資福利。随着社會的變革,國資所幾乎消亡,它既不符合律師職業的底層邏輯,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但有聲音說,國資所可能會重新出現,那将是行業的倒退,不希望如此。
二、按人數規模,分為:小微所、小所、中型所、大所
因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标準也有差異。以北、上、廣、深為例,通常認為:10人以下是小微所,30人以下的是小所,30至100人的算中型所,100人以上為大所。
目前上海有1700多家律所,10人以下的占61%,30人以下的占93%,100人以上的所47家,占2.7%,1000人以上的1家。
三、按薪酬模式,分為:提成制、公司制、混合制(提成 公司)
提成制是絕對主流,最符合現實的需求。律師都是自帶生産工具的,大部分律師對平台的依賴度不高,提成制簡單、高效、自由。
公司制是新潮,代表未來的方向,發達國家幾百年的實踐,證明它是成功的。它有利于作業力量的統一調配,有利于細化分工,有利于形成強大的品牌,有利于優化人才結構等。但它最考驗人性,需要對未來的法律市場有充足的信心,特别需要有合作精神,需要願意(或可以)遲延滿足。它是否适應中國的法律市場和中國律師群體人性的要求,有待實踐去證明,我暫時持保留态度。
現實中的公司制律所,大部分其實就是一個大團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有願景、使命、價值觀的優秀組織。究其本質是大“老闆”有穩定的客戶,需要有穩定的團隊來消化,于是弄了一些眼花缭亂的計點制度,換個馬甲來雇傭剝削青年律師,一旦領頭人意志有變化,組織立即分崩瓦解。一别難兩寬,年輕人,你的機會成本很高。
混合所有制是傳統提成制律所的階段性改革成果,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它其實是為了走規模化而采取的一種補充分配機制,不會成為行業主流。
四、按綜合實力,分為:紅圈所、頭部所、普通所
紅圈所,是指那些又紅又專的事務所,他們成立早、資源好、專業精、人才強、創收多、機構廣、文化好、戰略清晰、薪酬合理、管理到位,大家普遍認可的“八大紅圈所”是金杜、中倫、君合、方達、競天公誠、通商、環球和海問。
頭牌所,一般是指綜合實力排名前十的所,分為全國頭牌所和地方頭牌所。有媒體評定上海的頭牌所有:金杜上海、方達、通力、君合上海、錦天城、中倫上海、漢坤上海、海問上海、競天公誠上海、大成上海。
五、按曆史沿革,分為:老所、新所
一般認為成立十年以上的為老所,成立時間不到十年的為新所。
六、按投資來源,分為:律師自己投資的所、外部資本控制的所
法律規定,律所應由合夥人律師自己投資,不允許外部資本介入。
現如今,資本已悄然穿上各種“馬甲”進入律師行業,控制律所,律師和登記合夥人不是該律所的主體,淪為資本的雇員,需要大家十分警惕。
七、按決策方式,分為:民主管理所、個人獨裁所
大部分所還是能民主決策、集中管理的,個人所、“夫妻”店、雖有一堆合夥人但實為一人投資的所、合夥人極不均衡而其主任又有極強能力和欲望的所,基本上都是獨裁所。
需要說明的是,獨裁不一定完全沒有必要,隻要不是專制的、自私的、落後的,律所需要有管理決策中樞,也需要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一旦淪為泛民主化将特别可怕。
八、按機構布局,分為:全國網絡所、單體所
有全國網絡好像是一種時髦,我個人持謹慎态度,不能一味地認為規模就是品牌、規模就是效益,其實規模也是風險。
如果沒有品牌、文化、資源、人才、管理等關鍵要素的輸出,開分所是不會有什麼收益的,反而是負擔,有所圖而無所獲,賺了面子輸了裡子,還不如把精力聚焦在總所的建設上,單體做好,再伺機而動。我有不少律師朋友,總、分所都發展很快,自己成了空中飛人,作為一名律師卻完全換了戰場,法庭已俨然成了他們的回憶。我常常想,一名優秀的律師,主要還是看你辦過多少好案件,為公平正義做過哪些貢獻,一定不是看你賺了多少錢。
九、按業務類型,分為:精品所、綜合所
精品所是精專于某一領域或行業的律所,不強調規模。精品所很像專科醫院,是律師行業特缺的一種形态。遺憾的是,客戶有時需要全鍊條服務,受規模大所的擠壓,這些年精品所的日子不好過,很多精品所并入了綜合性大所。相信規模所的發展會逐步回歸理性,精品所還會是市場的寵兒,我們要有耐心。
綜合所是業務門類齊全,有一定專業度的規模所,它在中國生命力很強。
十、按稅收征收方式,分為:核定所、查賬所
存在兩種征收體制,造成了不公平的競争環境,核定所在人才和管理上有極大的優勢,上海已經發展起來的規模所,幾乎都是核定所。上海已取消了2011後成立的核定所的資格,估計下一步會取消所有的核定所。
不患寡,隻患不均,這是人性,也是市場公平的需要,希望能有一個統一的政策,行業才會越來越好。
一些不太成熟的建議
如果你是年輕律師
如果你已決定獨立
如果你認為自己很難成為著名大律師
我想給大家一些建議:
太小的所,慎去。
小所師傅少,不容易學到東西;小所人少,難有所内市場,合作機會少;小所行政人員少,後勤保障不足;小所管理不夠規範,更容易有執業風險;小所品牌不夠,平台賦能能力差。
太新的所,慎去。
新所一般都是小所,很多合夥人都是為了開所而開所,真正堅持下去并把所做好的不多。
新所前途未蔔,幾年後,大部分會走合并或被合并之路,不管哪一種方式都會重新洗牌,主任或核心合夥人帶幾個自己喜歡的人加盟一家大所做個高夥,其他律師隻能繼續奔波。
太老的所,特别是又老又小的所,慎去。
不是老所的律師不優秀,而是說作為一個組織,它難以再适應市場的發展。老且沒有做好的所,很難有“枯木“逢春的機會。大部分是因為合夥人尤其是主任沒有跟上時代潮流,而又不放心讓年輕人經營管理的所。抱殘守缺是不會有前途的,與其盼望老樹開花,不如重新栽培。
一個人說了算的所,慎去。
一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也極容易犯錯誤,對了就上天堂,錯了就下地獄。年輕人,不能賭上自己的前程,輸不起。
成也主任,敗也主任,大部分中小所是主任帶着幾個人把所拉起來,可又長期端坐在主任的位置上,導緻年輕人無法接棒,管理斷代,一定會走向消亡。
被資本控制的所,慎去。
資本是逐利的,而律師行業又很難盈利,這是根本矛盾,如果資本還是青睐律所,那它一定會有不能見光的操作。國家不允許資本進入律師行業,不管他們以什麼形式進來,遲早是要被驅逐出去的。據說上海有幾家資本控制的所已經出現了嚴重的财務危機,一大批青年律師将要重新選擇。一家成功的律所,絕不是靠租一層高大上的辦公室、招一群銷售人員、重金砸向百度推廣、以“有充足案源”為承諾雇一批年輕律師,就可以辦到的。它需要有能力有情懷的律師堅持長期主義,一點點地穩步建設。
紅圈所,慎去。
這類所基本已形成利益格局,壟斷了高端市場,普通的年輕律師如果能進去,也隻能是授薪律師,雖然可以有較高的起薪,但你還是一個打工仔的身份,大部分人隻會做某個環節的活,很難接觸到客戶,大部分時間坐在辦公室對着電腦說話,對着文案怡情,像極了流水線上的産業工人。
久了,會形成路徑依賴,慢慢地就不想開發客戶、不想面對客戶,甚至不想對外交流。有一天想獨立,你也會信心不足。比起同時期執業的獨立律師,你可能有了操作高端業務的能力,卻沒有自己的客戶,他們也許忙于普通業務,他們卻年薪百萬,對未來信心滿滿。
另外,這類以創收為主要導向的所,律師們真的很忙很忙,他們是以生命在工作,似乎工作不是為了生命。
所以,你選擇的律所最好具備如下條件:
1、成立5年以上
2、有一定規模(最好是30人以上)
3、有一個與時俱進的掌舵人
4、有一些持續活躍的優秀合夥人
5、有一套以共生為價值導向的制度
6、有一個優秀的管理團隊
7、有一個高效勤勉的行政保障團隊
8、有明确、開放的晉升制度
9、有清晰的戰略、符合人性的文化、合理的薪酬制度
10、有較便利的辦公條件
特别說明:
不同的律所各有千秋,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審美,不同的階段也會有不同的選擇。
本小文無意貶低任何律所,隻想真心為初涉行業的青年律師提供一些幫助。
願大家越來越好,大家好,行業才會真正地好。
✍楊林兵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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