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知抗痨藥物對胎兒不緻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懷孕以後也可繼續用藥,因此,并不需要停藥後再懷孕,必要時還可以用藥。不過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 抗痨藥物服用時間較長後,可能會對肝髒造成一定的損害。所以,在懷孕以前應該先檢查肝功能情況。如果肝功有異常,就需要先治療。不要因懷孕使肝髒負擔加重,否則将給母嬰造成損害。
2. 結核病其實是全身性疾病。如果停止避孕一年後仍未懷孕,需要到婦科檢查生殖器官有無結核性疾病,并争取及早治療。
3. 如果體質較差時懷孕,可能會使原有疾病加重。是否又需用藥,還得聽從負責随訪醫生的意見。不過你本人應該注意,不要因懷孕使結核病加重,更不要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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