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後的體操鍛煉是産婦恢複體型的方式,但是,凡屬于下列情況的産婦不宜做體操鍛煉:
1、 産婦體虛,發熱者。
2、 血壓持續升高者。
3、 有較嚴重心、肝、肺、腎疾病者。
4、 貧血及有其他産後并發症者。
5、 作剖宮産手術者。
6、 會陰嚴重撕裂者。
7、 産褥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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