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犯罪構成? 河南商報記者吳智星在第十個“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來臨之際,5月13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8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的有關情況據統計,2018年以來,全省共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9435起,破案4850起,抓獲嫌疑人8414人,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非法傳銷犯罪構成?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河南商報記者吳智星
在第十個“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來臨之際,5月13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8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的有關情況。據統計,2018年以來,全省共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9435起,破案4850起,抓獲嫌疑人8414人。
案例:犯罪嫌疑人花千萬購置别墅,專門存放違法所得現金13億
2018年6月8日,許昌市建安區公安分局對杭州“我是小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杭州我是小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外宣稱開發運營的IAC網絡平台是以區塊鍊、大數據、人工智能為技術的互聯網創新社交廣告平台,實際上是設置會員門檻,靠拉人頭獲利的網絡傳銷平台。
該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藏身境外,遙控操縱網絡平台,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發展下線人員,從事傳銷活動;公司推出一款名為IAC的網絡平台,對外鼓吹是以區塊鍊、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為基礎打造的社交推廣平台,新會員必須向上線會員繳納200元費用以獲得老會員激活碼激活後才可以注冊成為會員、發展下級會員,平台設定高額的回報,來引誘會員加入,拉人頭、發展下線;平台以2000元一個的價格将所謂的“種子”賣給注冊會員,并對會員承諾,每個種子都會增值,獲得平台收益,但要求會員必須在規定時間賣出,但所謂的“種子”隻能在平台内部流通,本身不具備任何價值,平台不會回購“種子”,會員手裡的“種子”隻能通過拉人頭才能繼續交易。
經過兩個月的缜密偵查,警方于2018年8月28日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現金13億餘元,凍結資金近億元,扣押車輛6台,查封房産9套。
根據央視相關報道,該案中,為存放非法所得,犯罪嫌疑人曾在浙江金華花費千萬購置了一套别墅。
數據:省内經濟犯罪高發,每年發案數量為6000起左右
在新聞發布會上,河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李紅江通報了我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的有關情況,據統計,2018年以來,全省共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9435起,破案4850起,抓獲嫌疑人8414人,挽回一大批損失。
據通報,全省非法集資案件由2015年的822起,下降到2018年的168起;2018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偵破網絡傳銷案件21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13人,查扣涉案資産24億元,成功偵辦了公安部督辦的新鄉“興中天”公司、駐馬店“天匠”公司、許昌“我是小醜”、濟源“呂家傳”等網絡傳銷大案要案,其中在“興中天”網絡傳銷案中抓獲犯罪嫌疑人41人,涉案資金82.7億元,凍結涉案資金2300餘萬元。
李紅江介紹,我省的經濟犯罪還處于高發期、活躍期,每年的發案數量在6000起左右,在全省刑事案件總數下降的情況下,2018年經濟犯罪案件卻不降反升,立案數、破案數同比分别上升4%、6.8%,當前,非法集資和網絡傳銷是影響人民群衆财産安全的兩種突出經濟犯罪。
李紅江表示:“随着經濟金融領域風險積聚,網貸平台、網絡傳銷、制假售假等案件上揚态勢明顯,有效遏制經濟犯罪高發勢頭任務艱巨。”
在答記者問時,河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政委王延青表示,他們将縱深推進打擊非法集資攻堅戰,堅決遏制增量,減少存量,重點打擊沒有金融業務經營資質、借助互聯網實施的非法集資案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将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聯動配合,嚴厲打擊網絡傳銷犯罪;嚴厲打擊金融領域突出犯罪活動,重點打擊涉及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的網絡平台和非法票據中介等犯罪。
防範:記住這三點,遠離網絡傳銷
如何防範非法集資和網絡傳銷等涉衆型經濟犯罪呢?
河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舒曉南介紹,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僞裝自己,隻要同時具備“入門費”“拉人頭”“層級計酬”這三點,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
舒曉南解釋,所謂的入門費就是要求繳納一定資金或購買一定數量産品,獲得加入資格而成為會員;拉人頭就是發展下線,通過虛假、騙人的宣傳把更多的人發展進來;層級計酬就是通過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作為計酬依據。
舒曉南提醒,手裡有流動資金的人,不要盲目相信投資理财項目,不要盲目聽從宣傳廣告,不要輕信他人誘導,更不要眼紅高額回報,投資理财活動要到正規金融機構、正規交易場所,這樣才能确保自己不落入非法集資、傳銷的陷阱圈套,如果發現非法集資、傳銷等經濟犯罪的線索要及時舉報,“這類犯罪發現得越早、處置得越快,效果越好。”
火眼金睛:遇到這些,你可就要小點心了
發布會上,河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屈海威介紹了當前非法集資、網絡傳銷新的犯罪手法和特點。河南商報記者梳理如下:
目前,非法集資犯罪主要有6種典型手法。
1.互聯網平台非法集資。利用P2P網絡借貸平台、股權衆籌、金融互助計劃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實施,非法集資和網絡傳銷複合犯罪;采取虛構借款人及投資項目、發布虛假招标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發售原始股等手段吸收公衆資金。
2.地方交易場所非法集資。有的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場所通過授權服務機構及網絡平台,将某些業務包裝成理财産品向社會公衆出售,承諾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資。
3.房地産企業變相融資。将整幢商業、服務業建築劃分為若幹個小商鋪進行銷售,通過承諾售後包租、高額返還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後回購,誘導公衆購買,或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以内部認購、發放VIP卡等形式,變相進行銷售融資。
4.虛拟理财非法集資。無實體項目支撐、無明确投資标的、無實體機構,以“互助”、“慈善”、“複利”為噱頭,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依托網絡進行宣傳推廣、資金運轉,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相互交織的特征。
5.打着“養老”旗号引誘老年人投資。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衆“加盟投資”;或是以銷售保健、醫療産品名義,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親情關愛等方式騙取信任,吸引投資。
6.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工藝品、字畫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後高價回購,引誘購買。
目前,網絡傳銷主要有4種新表現。
1.隐蔽性、欺騙性更強。傳銷組織往往打着電子商務、虛拟空間、網絡教育、慈善公益、消費返利等旗号,吸引社會公衆注冊賬号,加入組織。這些組織往往都披着高大上的外衣,登記為“科技公司”“網絡公司”以掩蓋傳銷本質,披着合法的主體資格等外衣搞傳銷。
2.高收入、年輕化趨勢明顯。在反複的信息轟炸和狂熱的場面感染下,高學曆、高收入、高智商的“三高”人群也難以招架。同時,通過近期偵辦的網絡傳銷案件發現,參與傳銷的人員年齡多數在35周歲以下,參與人群年輕化趨勢明顯。
3.傳播速度更快,區域更廣。網絡傳銷中,借助各種社交平台和互聯網門戶網站,傳播的速度被極大程度地擴大,而且往往超越地域限制,遍布全國。最近幾年查獲的網絡傳銷的案件往往涉案範圍都是遍布全國,借助互聯網技術,網絡傳銷已經突破了國界限制,呈現出國際化的特點。
4.社會危害更大,範圍更廣。網絡傳銷的危害是大範圍、跨地區、全國性的,傷及群衆生命财産安全,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實習編輯 熊子文 編輯 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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