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住權登記需要帶哪些材料?申請居住權登記的收費标準是多少?辦理需要多長時間?發生居住權糾紛應如何解決……關于辦理居住權登記你所關心的各種問題,記者帶着答案來了。
符合這些條件的房子才能辦理居住權登記
在西安市城六區範圍内,利用國有建設用地建造的住宅房屋,已經取得不動産權證書,且申請登記用途(用途認定以登記簿記載用途為準)為住宅的房屋,可以申請居住權登記。
但對于住宅房屋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情況的,應依法解除後再申請居住權登記。
辦理居住權登記要準備這些材料
居住權登記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和居住權人共同提出申請,提交主要材料包括:不動産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居住權合同等證明材料、不動産權證書等必要材料。具體可在“西安不動産登記”微信公衆号“首頁”-“辦事指南”-“居住權”模塊查詢了解。持上述材料當事人雙方前往西安市未央區鳳城八路176号西北國金中心辦事大廳(地鐵4号線文景路站B出口)即可咨詢辦理。
居住權登記每件收費80元4個工作日内辦結
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财政部關于不動産登記收費标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号)《财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45号)等文件關于不動産登記相關規定,居住權登記按件收費,每件80元。申請居住權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的,不收費。
居住權登記從受理之日起4個工作日内辦結。
關于居住權的轉讓、承繼與注銷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當發生居住權注銷情形的,可以申請注銷登記。即居住權人去世、居住權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居住權人放棄居住權或者居住權合同約定的解除居住權條件成就的,可以注銷居住權。
具體為:居住權人去世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依據居住權人死亡證明申請注銷居住權;居住權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的,居住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共同申請注銷登記;居住權人放棄居住權的,可以單方申請注銷登記;居住權合同約定的解除居住權條件成就的,居住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就解除居住權達成共識後,共同申請注銷登記。
辦理居住權登記這幾點要注意
居住權是重要的不動産物權之一,一經登記就發生法律效力,對相關人員具有約束力。
在辦理居住權登記前,雙方當事人應充分協商,堅持自願原則。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權登記的權利人隻能是自然人,義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居住權一經登記,非注銷情形以外,不得随意注銷,應謹慎申請登記。居住權登記辦結後,發放不動産權證明作為權利憑證。不動産權證明記載與登記簿記載不一緻的,除證明登記簿記載存在錯誤的,應以登記簿記載為準。另外,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未辦理居住權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其他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人在辦理該住宅房屋其他不動産登記業務時,應向其他當事人如實告知已經辦理居住權登記的情況。居住權發生變化的,應及時申請變更登記,以免影響權利。
發生居住權糾紛應如何解決?
雙方當事人就居住權問題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無法協商一緻的,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西安報業全媒體首席記者 龔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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