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泛濫成災的話題引發讨論,目前各省都有關于對野豬的捕殺政策,但要注意是不能私自捕殺,也不能食用,野豬是國家保護動物,野豬泛濫成災是好事還是壞事?野豬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下面小編就帶來介紹。
野豬泛濫成災是好事還是壞事?
首先我們要說,野豬泛濫其實有一定的好處,那就是為未來猛獸的複蘇做好了基礎。但是壞處也非常明顯,野豬局部泛濫,造成不少野豬專門在農作物即将成熟時,啃食踐踏農作物,給農民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
還有一些野豬甚至會攻擊人類,誤闖高速,給人類也帶來了一定的威脅。
事實上,在一個健康的生态系統中,野豬并不容易泛濫,這是因為野豬的天敵衆多,尤其是母豬和小豬,不僅老虎、豹子、黑熊會捕食它們,就連體型較小的狼群,豺群甚至是猛禽都會攻擊它們,以它們為食。
想要在天敵環伺的環境中生存,野豬就必須要具備有一技之長,而它們的特長就是:特能生!一頭母豬每次可以産崽6-12頭,處于生育力巅峰的野豬甚至每年能生産兩胎,生育能力如此之強,以至于一旦環境适宜,野豬的數量就能迅速恢複。
另一方面,野豬屬于雜食動物,它們不僅僅吃植物嫩莖,還吃果實,能翻耕土地,尋找土地中掉落的果實和地下塊莖等。
不僅如此,在缺乏食肉動物或者食腐動物的情況下,野豬還能清理當地的腐屍,充當了“清道夫”的角色。
由于野豬繁殖能力強,食物來源廣泛,再加上它們天敵數量較少,以至于在環境适宜的情況下,它們的數量率先恢複了。
野豬局部泛濫的好處是,它們可以作為食肉動物的口糧,可以幫助食肉動物數量恢複。比如:我國東北地區近些年來東北虎數量逐漸增加,而東北虎的主要食物之一就是野豬。
當食肉動物數量不斷增加時,食肉動物就能夠控制住它們的獵物種群,使其數量維持在一定範圍之内,不會泛濫成災。
但由于大多數地方食肉動物較少,甚至缺乏大型食肉動物;再加上食肉動物的數量恢複速度較慢,因此才給了野豬喘息之機,使得它們局部泛濫。
野豬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
野豬造成的損失,在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就有明确的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财産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緻害賠償保險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野豬不能進行私自的捕殺,而是要由專業的捕殺隊,進行合理的捕殺。一是出于對捕殺者的安全考慮,二是因為怕過度的捕殺,造成生态系統的破壞。并且捕殺的野豬,出于安全和衛生的考慮,是禁止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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