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一原則:“疑罪從無”,下午讀《刑法論》時,想到了蘇轼在其成名作中提及的一句話:賞疑從與,罰疑從去。兩者有類似之處,即寫此文。
蘇轼憑哪一篇文章考中了進士?他的成名作你知道嗎?
1056年5月,蘇轼和弟弟蘇轍跟随着父親蘇洵來到了北宋的首都東京汴梁(現在的河南開封)。他們來京城就是為了科舉考試,1057年,也就是第二年,蘇轼以第二名的成績考中進士。
蘇轼的這篇成名作,還有一個故事。蘇洵來東京汴梁之前,他是帶着兩封推薦信來的,分别是遞交給歐陽修和梅堯臣的。多說一句,蘇洵三父子這并不是走後門。
這次考試主考官是宰相歐陽修,判官有梅堯臣。據說蘇東坡的這篇文章,歐陽修傳給他的同事們觀看,非常賞識這篇文章的論述内容。歐陽修對這篇文章的内容和風格十分贊賞,但他認為是他的門第書生曾鞏所寫,為了避免招緻他人非議,本來想把這篇文章列為第一名,後來就改為了第二名,歐陽修說:讀蘇轼書,不禁汗出,老夫當避讓,讓其出頭。歐陽修還給他的兒子說:記着我的話,三十年後沒有人再談論老夫。可見歐陽修對蘇轼文才評價極高。
蘇轼在這篇文章中,還自己杜撰了幾句對話,但就是這幾句對話使得當時的判官梅堯臣在閱卷時卻不敢公然提出查問,因為一經提出,就表示自己未曾讀過古籍典章,緻使蘇轼蒙混過關。考試過後,有一天梅堯臣問蘇東坡這段話見于何處?蘇轼如實回答是他自己杜撰的。梅堯臣大吃一驚不敢相信。
大家可以找來蘇轼的文集,可以讀一讀這篇文章,這篇文章的名字就叫《刑賞忠厚之至論》。
這篇文章緊緊的抓住“賞疑從與,罰疑從去”這一主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獎賞時即使有疑惑的地方甯可給予獎賞,也不能不獎賞,懲罰時如果有了疑惑,能不懲罰的就不懲罰。好像類似于現在刑法中的“疑罪從無”原則。這篇文章闡述了隻有按照這樣的原則來執行賞罰,才符合忠厚仁義。
蘇轼在這篇文章中引用《尚書》中的一句話:賞賜與否難以确定時就獎賞,這是為了推廣恩德;懲罰與否難以确定時就不加懲罰,這是為了慎用刑罰。如果罪行難以确定,就從輕發落;如果功勞難以确定,就從重賞賜。可以賞也可以不賞的,一定要賞,可以罰可以不罰的,最好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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