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1 07:19:11

勞動合同法以實際用工作為勞動關系的建立标準,第七條明确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二條的意思再明确不過了:隻有實際用工,才會建立勞動關系,即使訂立了勞動合同,但未實際用工,也不能認為建立勞動關系。

但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手裡隻有社保繳費記錄,能認定勞動關系嗎?

社保繳費記錄,在司法實踐中可以作為證明有勞動關系的證據,但還是不夠充分,比如,現實中存在很多挂靠社保的情形,但實際上并沒有真實用工,顯然不能認定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繳納社保記錄能否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1

01 案例簡介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繳納社保記錄能否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2

某物業有限公司為了申報物業管理企業三級資質,需要提供若幹員工的技術證書,但是該公司并沒有那麼多員工擁有技術證書。于是公司管理層通過關系找了一些社會人員,為他們辦理相關的資質證書。

林某就是其中之一,該公司為了完成資質證書的申報幫他購買了社會保險,但雙方并未建立勞動關系。

最終,該公司完成了物業管理企業三級資質認證。

不料幾個月之後,林某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請仲裁,認為自己與該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要求該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年休假工資等費用。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繳納社保記錄能否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1

02 法院審理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繳納社保記錄能否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4

法院認為,本案争議的焦點問題是林某與某物業有限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因此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是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林某提交了《員工參加社會保險清單》,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雖然某公司為林某購買了社會保險,但此證據不能直接證明其與林某産生了勞動合同關系。

2 從本案的證據以及證人證言來看,某公司系為申報物業管理企業三級資質而提供了林某的技術證書,從而為了完成資質證書的申報幫林某購買了社會保險。雙方之間并未形成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也沒有證據證明林某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林某亦認可未為該公司提供勞動。

故林某主張其與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依據不足,林某提出的關于支付拖欠工資、支付年休假工資、支付代理費的主張,理由并不成立,本院予以駁回。


事實勞動關系認定沒交社保(繳納社保記錄能否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1

03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關于确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