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正在縱深推進,首當其沖的就是人員調整的問題,特别是領導幹部,都很關注自己的進退留轉問題,那麼,對于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幹部怎麼處理呢?
我們先來看改革精神: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精簡機構、人員,簡政放權,提質增效,建設精簡、廉潔、高效的黨政和事業機構。
從這個改革精神來看,職數增多的可能性不大,機構和人員整合的壓力也比較大。
按照規定,機關單位都要求定編定崗,嚴格按核定的職數配備領導,所有超職數,都是違規行為,必須糾正。
從各地的做法看,對于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幹部,有三種出路。
第一,解除職務,調劑到其他有空缺位置的部門任職。
第二,就地調整為“非領導職務”。
第三,繼續保留個人級别待遇,取消實職。
另外,有些地方對改革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提前退休,這也是一種可參考的辦法。
各地改革都将結合實際,對超職數人員妥善處理。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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