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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工傷怎樣算

職場 更新时间:2025-01-20 03:36:51

用人單位與學校、實習生簽訂三方實習協議的情況下是否成立勞動關系,應着重審查實習生的身份情況、實習生的人身隸屬關系、實習的最終目的以及實習生的工資報酬等情況。如果實習生的身份不屬于在校學生,不隸屬于學校管理,與用人單位之間符合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應認定為勞動關系。

網友咨詢:

賴某(丙方)與公司(乙方)、重慶市江津區成人教育學校(乙方)簽訂《實習協議書》,約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學生實習基地,實習期滿,表現良好的學生可在甲方繼續工作,并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甲方負責實習人員崗前培訓、工資核算、考核管理工作,準時發放工資;乙方安排實習人員按時到崗實習,協助甲方抓好實習工作期間的管理、協調工作;丙方自願到甲方實習,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企業的規定,辭職須按程序進行交接,不經企業交接擅自離職的,不支付工資;丙方現屬實習生崗位,報酬按招聘簡章上的待遇支付工資。合同簽訂當日,公司給賴某發放了實習工作牌後,賴某進入公司從事軋機工作。公司招聘的工人與實習生工資實行的是同工同酬,工人的工資待遇與實習生的工資待遇一樣。賴某從進鋼管公司之日起每月工資為800元,另發有其他高溫、餐費補貼等費用。賴某在工作時受傷,公司認為賴某與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賴某不能被認定為工傷。那麼,賴某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實習期間工傷怎樣算(實習期間工作受傷)1

貴州瀛黔律師事務所鄧峰律師解答:

賴某是成年人,到公司工作時已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能力。賴某是以就業為目的,不符合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之情形。從簽訂《實習協議書》時起,賴某就在公司從事軋機工作,公司按月發放工資和補貼,享受與公司的其他工人同工同酬的待遇,并接受公司的管理。因此,能夠證明賴某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賴某在工作中受傷,能夠認定為工傷。

鄧峰律師補充: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法學教授、經濟法博士、民商法碩士,考取律師資格證二十多年來,秉持專業、敬業、精益求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承辦過各類民商事、經濟糾紛和刑事案件,擔任多家單位法律顧問,獲得當事人的一緻好評。

實習期間工傷怎樣算(實習期間工作受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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