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退役士兵公益性崗位條件?7月31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解讀《關于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和《關于設立專項基金開展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的實施意見(試行)》,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臨沂退役士兵公益性崗位條件?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7月31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解讀《關于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和《關于設立專項基金開展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的實施意見(試行)》。
《關于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山東為退役士兵設專項公益性崗位,由退役士兵本人提出申請,分批安排上崗。
《關于設立專項基金開展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的實施意見(試行)》:退役軍人自主創業、提供創業貸款貼息,特殊困難退役軍人、單次救助最高十萬。
退役士兵
再就業的公益性崗位
是政府為解決退役士兵再就業困難
提供的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是由政府出資設置
專門用于促進
就業困難退役過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
從事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
不屬于使用單位正式在編職工
退役士兵與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機構簽訂的勞動協議,不适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申請條件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且選擇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業或下崗失業且目前仍有就業能力但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所在單位正常生産經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動離崗或主動辭職後選擇專項公益性崗位,不予支持。
據悉,崗位開發堅持因崗選人、按需開發,以縣(市、區)為主體,充公考慮退役士兵優勢特長,統籌安排,多樣化、多層次開發崗位,不開發沒有實質工作内容的崗位,探索在經濟效益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開發崗位。
崗位開發适用範圍包括幾類
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綜合治理網格員、交通協管員、治安聯防協管員、安保員、市場管理員、勞動保障協管員、消防協管員、災害信息員等;
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社區服務人員、公共停車場收費員和管理員、城市保潔員、公共設施維護員、保安、非營利性公共服務單位的服務人員等;
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的工勤服務崗位,收發員、駕駛員、打字員、物業管理員、門衛等;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派出的編制外服務崗位,向村、社區基層黨組織和社會組織、民營企業成立的黨組織派遣黨建聯絡員,派駐企業的消防監管員、環境保護監管員和安全生産監督員等;
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開發的其他崗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退役士兵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經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資格審查合格後,根據崗位開發情況,分批安排上崗。
薪酬待遇(含社會保險)包括基礎薪酬和考核獎勵。基礎薪酬按當地最低工資标準執行,考核獎勵按當地最低工資标準60%執行。薪酬待遇已經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1.6倍的,可以繼續執行。
退役軍人自主創業、提供創業貸款貼息
山東省、市政府共同出資設立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和困難幫扶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委托專業投資管理機構運作,形成長期穩定收益現金流,為退役軍人創業和幫扶工作提供多渠道、長期性經費保障。
基金由政府出資、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入。政府出資由省、市政府負擔,初期規模50億元,其中省級30億元、市級20億元。
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和困難幫扶基金收益按規定繳入省級國庫納入财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退役軍人創業貸款貼息和不良損失風險補償、創業帶動就業獎勵、選樹創業典型,困難幫扶等方面支出。
山東省扶持有創業意願、創業能力但創業資金有困難的退役軍人(政府安排工作且在崗退役軍人和專項公益性崗位在崗退役軍人,不在扶持對象範圍),提供創業貸款貼息,對退役軍人個人自主創業貸款和其創辦的小微企業初創期(注冊登記3年内)創業貸款,分别給予最長3年和最長2年全額貸款利率貼息。對退役軍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後續發展申請的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按貸款利率的50%,給予最長2年貼息。
特殊困難退役軍人、單次救助最高十萬
退役軍人個人自主創業貸款、創辦的小微企業初創期創業貸款、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由商業銀行按規定審批辦理。
其中,退役軍人個人自主創業貸款和創辦的小微企業初創期創業貸款,商業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提供個人最高2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50萬元貸款額度,最長3年。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和困難幫扶基金收益設立風險補償資金,與商業銀行按7:3比例承擔不良貸款本金損失風險。
但已申請《山東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創業擔保貸款,不得重複申請。
關于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商業銀行根據退役軍人自主創辦小微企業經營狀況、納稅記錄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提供最高150萬元信用貸款,授信最長3年;有抵押資産的,貸款額度提高到最高500萬元,最長3年。
同時,山東對遇有特殊困難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進行困難幫扶。大病專項救助方面,幫扶對象患重大疾病,經醫療機構減免、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大病保險報銷、城鄉醫療救助等普惠性保障後,自付醫療費仍然較大、家庭難以負擔的,按自付醫療費數額再給予大病專項救助。
其中:政策範圍内個人自付費用0.5萬元(含)-2萬元的,救助比例為50%;2萬元(含)-5萬元的,救助比例為60%;5萬元(含)-10萬元的,救助比例為70%;10萬元(含)以上的,救助比例為80%,單次救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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