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以前繳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是企業和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障金,為的是員工可以更好地生活,但是如果員工離職,那麼企業和公司就沒有義務為其繳納公積金。這個時候就有人會問了:離職後,公積金可以提取嗎?如何提取?昨日,記者邀請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予以介紹。
1.離職後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可以提取。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可以申請提取其賬戶内全部餘額,作銷戶提取。
2.因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提取申請人身份證;②提取申請人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長沙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有效一類借記卡;③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④公積金停繳滿2年需辦理賬戶封存的職工應提交《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申請書》。
3.辦理離職提取公積金的流程是什麼?
答:職工本人至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意管理部提出申請→管理部現場審核→審核通過的當場辦結,将金額轉至職工提供的銀行卡。
4.在網上是否可以辦理離職提取?需要哪些資料?流程是什麼?
答:符合離職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通過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網上業務大廳、手機APP在線申請辦理離職提取業務。
網上申請辦理離職提取,需根據操作提示上傳身份證正反兩面和銀行卡正面圖片。
職工提交申請後,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在3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批,審批通過後将金額轉至職工提供的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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