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餘江一女子
無證駕駛電動摩托車 非法加裝遮陽傘
被交警查處
非但不聽勸說還對蜀黍“動上了手”
将面臨拘留3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這也是餘江首例無證駕駛電動摩托車被罰
案情回放
2月6日上午11時許,餘江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磨仂洲小區路段開展例行交通違法整治行動,行動中毛某駕駛的車輛由于加裝了遮陽傘被攔下。攔下後民警告知毛女士其非法加裝的遮陽傘需要拆除、且駕駛的車輛為輕便兩輪摩托車,需要取得相應駕駛證(F或E證)才能駕駛。毛某不能提供駕駛證,民警依法要對其車輛進行暫扣處理。得知自己的車輛會被暫扣,毛某情緒瞬間激動起來,辯稱自己的車是電動車而不是機動車,并上前争搶駕乘的電動車鑰匙,争搶中将執勤交警的手弄傷。因毛某一直不配合民警執法,現場民警将其送至鄧埠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經過調查核實,确認毛某是無證駕駛機動車,最後對毛某處以罰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毛某無證駕駛的案例,無疑給駕駛或即将購買電動車的小夥伴敲響了法律警鐘!你所駕駛的“電動車”屬于哪一種車型?快來看看你的電動車行駛證以及車牌。
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别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我們都知道,2019年4月開始,兩輪電動車被劃分成三大類: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
車輛上牌一定會有行駛證,屬于什麼車型一看行駛證就知道,如果行駛證有“摩托車”的字樣,需要摩托車駕駛證,如果是“電動車自行車”則無需機動車駕駛證。《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GB17761-2018)
以下簡稱“新國标”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
對于各類符合标準且允許上道路行駛的
電動“二輪車”
蜀黍做了以下分類:
如圖所示,我們可以看到
不是所有的電動二輪車都叫電動自行車
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
需要持D或E或F照駕駛證。
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
需要D或E照駕駛證。
駕駛普通三輪摩托車或電動三輪摩托車,
需要D駕駛證。
隻有符合具有國家CCC認證的
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
才不需要考取駕駛證
如果您還是不懂區分車輛類别
可以查看車輛的出廠合格證進行識别
如果您想購買這種懸挂“小紅牌”的
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
一定要認準具有國家CCC認證的産品合格證明
所以
如果您購買的是
普通二輪摩托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
必!須!要考取駕駛證之後
才能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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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餘江交警
編輯:邱莉紅 審稿:羅依諾 核發:唐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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