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要跟大家來說說“财務自由”這件事兒。我記得當我還在銀行上班的時候,和兩位行長聊起“有多少錢能算得上是财務自由”。其中一位認為“北京3套房,再有1千萬現金”就算;另一位認為“退休後,北京1套房,海南1套房,再有200萬現金”就基本滿足。大家都會想到“完成一個小目标”的那位老闆吧,在我們看來他不是早就已經實現财務自由了麼。其實仔細想想是不是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自己對于“财務自由”的标準呢?那麼究竟财務自由的标準是什麼呢?
近幾年财務自由這個詞被提到頻率越來越高,其實他是一個舶來詞——“FINANCIAL FREEDOM”,是西方理财知識體系中是一個概念。它所定義的并非是所擁有的财富金額,而是一種财務狀态——“被動收入大于支出”。也就是說當我們的被動收入能夠覆蓋支出,就達到了“财務自由”的狀态。那從字面意思上看,被動收入指的是不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也不需要照看,就可以自動獲得的收入。這裡我們乍一看,感覺像是不勞而獲,但實際上要想獲得被動收入,也是需要付出長時間的積累和一些專業的投入的。在國内最常見的被動收入就是社保退休金。人們通過完成至少30年以上的工作,加上社會保險的運作,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後,根據每個人基數不同按月發放,這就是所謂的被動收入。除此之外,能夠創造被動收入的工具還有很多。
房産
我們把房産出租,每個月得到的租金,這其實也是一種變向的被動收入,隻要房屋一直處于出租的狀态,我們就可以得到持續的被動收入。那麼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能夠創造被動收入的房産基本上屬于投資型房産,并不是剛需住宅,因為一旦你用于居住,那麼就喪失了被動收入。所以我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就是房産的升值與貶值對于房租的影響。但自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時,房子的金融屬性就開始減弱,隻剩下居住屬性,而最能影響隻剩下居住屬性的房産的價值的因素,則是供需關系與房産的建造成本。因此房産在未來的升值空間應該會逐漸趨于理性,或者說重歸居住屬性。如果單純考慮作為被動收入的選擇,那麼成本過高,但是如果屬于剛需,那麼這樣的被動收入在短時間之内還是比較可靠的。
金融産品
這些金融産品在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中都可以買到。下面我按照這些金融産品的風險等級來簡單地介紹一下。
談到風險這件事,金融産品中風險最低的當屬銀行裡的存款類産品了。如“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這兩種産品。這兩種産品根據期限不同,會在客戶選擇的期限到期日兌付本金及利息。這裡的利息就是我們所追尋的被動收入,但是随着近些年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的影響,銀行存款的利率逐年穩步下降,因此這一類産品雖然安全穩定,但是所帶來的被動收入,可謂是杯水車薪。因此走進銀行的客戶紛紛都選擇了另一類在銀行熱賣的金融産品—“銀行自營理财産品”。“銀行自營理财産品”是指銀行向客戶吸收資金,用于銀行自己對外進行投資,之後按與客戶約定的期限及預期收益率向客戶兌付本金及利息的一種産品。因為這種理财産品所投資的方向大都是銀行間的大額資金拆借,加上一些高信用等級的債券為主,所以産品的風險系數極低,那麼對應風險所帶來的被動收入也隻比存款産品稍高了一些。不過這裡需要說的一點是随着資管新規逐步落地,銀行理财被要求打破剛性兌付,此類産品需要采用淨值型産品的管理模式,因此對于客戶來說,未來再挑選“銀行自營理财産品”的時候,就需要讓您的客戶經理幫您分析一下您所挑選的銀行理财是否有風險了。
在上一段介紹銀行産品時,我提到了銀行自營理财的這個概念,是因為現在的銀行,不再隻是一個辦理銀行存取款業務的地方了。随着金融業的發展,諸多金融機構看中了銀行這個存在巨大客戶流量的平台,紛紛與銀行合作,在銀行平台上銷售自己的金融産品。因此我們可以在銀行買到許多銀行代銷金融産品,這些産品的經營主體并不是銀行,因此銀行對此類産品的安全性不做任何擔保。那麼這其中風險系數僅次于銀行存款類的産品就要屬保險公司的“年金保險産品了”。“年金保險産品”是指作為經營主體的保險公司,面向客戶籌集資金,之後将這些資金投入到一個又一個的項目中去,最後按照保險公司的整體投資回報向客戶支付利息收益。但是,不同于銀行存款類産品的計息和領取方式,這種“年金保險産品”一般都是複利計息,因此這種産品的收益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而領取方式也與銀行存款類産品這種固定期限、到期領取不同,它的領取方式較為靈活。客戶所購置的“年金保險産品”在繳費期之後的存續期間(一般為終身)可以随時向保險公司查詢産品的總利益,然後根據自己的實際财務需求進行安排,可以按年支取以創造持續的被動收入,也可以一次性支取。那麼關于此類産品有一點需要說的是,許多客戶在銀行裡購買的保險産品都會有一個期限(3年、5年、10年),這是因為他們買到的不是年金類型的保險産品,而是隻在銀行渠道銷售的銀行保險産品,這些産品更像銀行理财,所能夠提供的被動收入會随着産品到期而結束,銷售上也較為簡單,所以在銀行就可以代銷。而上述所說的“年金型保險産品”,由于産品投入形态和被動收益的領取安排上都需要根據不同客戶進行單獨的定制,所以此類産品一般都會由保險公司直接銷售。因此想要購買此類産品的朋友需要一個專業的顧問。
接下來要介紹的金融産品,信托、公募基金、股票,它們都會在購入該金融資産後産生被動收入。比如信托産品按季度付息;公募基金和股票的分紅與升值,這些都是被動收入,但是當該金融資産被出售或結清時,被動收入也就随即失去。那麼我們再從風險的角度上來看這幾個金融産品。首先信托産品分為固定收益類信托和權益類信托兩種,一種廣泛投資于各類融資項目上,另一種投資于股票及股權的一級與二級市場中,因此信托産品都是不承諾保證本金的。但是各類信托産品會因投資品的不同采取各種各樣的風險控制措施,來保證産品的本金和收益。而公募基金和股票則更不用說,中國A股幾經牛市熊市的穿越,也讓大家對這個市場“又愛又恨”。因此,如果您選擇此類型産品,那麼您所需要的不僅僅是專業人士了,可能還需要那麼點運氣。
公司
最後我要談到的可以創造被動收入的工具就是“一家上軌道的公司”。當今經濟形勢決定,成功創業不再是唾手可得,除了要看準行業前景,更要從中尋找出與衆不同之處,否則在上軌道之前,公司就有可能在千軍萬馬的創業大軍擠下通往成功之路的獨木橋。
在了解了我們所介紹了幾種可以創造出被動收入的工具後,更重要的是如何組合搭配,最合理地利用其為我們未來的生活建立起足夠多的被動收入,來達成财務自由這件事。而這件事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支出。我們在擴大被動收入的同時也要控制支出,假如一個人月收入超過10萬,但是月支出超過20萬,那他的财務狀況是十分危險的。因此我們要做有計劃的消費和适應大趨勢的資産配置。而這兩點我們都可以通過一些金融工具來輔助和指引我們完成。
講一個故事,主人公出生于1962年,1984年在一家國企工作,但是1996年,這家國企的土地被開發商買走,因此公司實行買斷工齡制度,主人公在1996年得到了6萬元買斷工齡補償款。到了這裡我們對于主人公做兩個設想。
設想一:主人公拿到補償款後,存入銀行,按當時銀行的1年期定期利率是10.98%,一年後可以得到6000元的利息收入,這樣一直到2003年,雖然有銀行降息的因素,但是這幾年的平均收益率還是能夠保持在6.5%-7%之間,那麼連本帶息這就能攢下大概9萬元存款,再加上這幾年的工資所剩,攢個10萬塊錢應該不成問題。而2003年北京南三環至南四環之間的房價大概2300元/平米左右,如果主人公在2003年出手,在此處購買兩套80平米的商品房,每套首付4萬,月還800元,還20年。而該房子向外出租,每套每月可得800元,直接抵消了房貸的支出。那麼這個主人公若幹年後,不但擁有2處北京房産,同時财務狀況也是十分健康的。
設想二:主人公拿到補償後,随即購買了各類當時流行的大件商品,1萬元購置電腦,3萬元購置汽車,剩餘2萬元與同事合夥開了個公司,若幹年後,電腦和汽車都被淘汰,而公司也因經營不善最後變賣,隻拿回了一半的錢,這些錢也随着時間的推移,越花越少。
現實生活中,設想二的情節遠比設想一發生的概率要大的多,因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我的父親,而我的父親選擇的就是設想二的劇情。這是因為他們那一輩人似乎從未想過規劃财務是可以達到規劃人生的目的,也因此他們那一輩人會覺得投資理财這件事是需要有錢之後才要去做的。
真正了解金融的人都會知道,所有的金融産品都是為了解決我們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或者達到更好的生活才被設計出來的,儲蓄型的産品可以幫我們存住錢、保險産品解決我們遇到風險之後的問題、投資類産品助我們的資産迅速升值提升生活質量。現在的市場中沒有任何一個産品可以做到收益高、風險低,所以才需要我們做好搭配組合,而這也正是我們身為理财規劃師的使命——“協助人們做好更貼切的金錢運用、儲蓄、消費、保險、投資和理财規劃,已達到均衡、美滿、富裕、沒有遺憾的人生”。文章最後送給大家股神巴菲特在接受采訪時說過的一句話:“如果把我投資的整體收益平均算下來其實并不高,這絕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隻不過大家都不能接受慢慢變富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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