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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萬五千與五萬五的區别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1 02:59:20

五萬五千與五萬五的區别(既然有了一二三四五)1

  一畫為“一yi一聲”這是一個象形字。古文字中的“一”字,乃是一根手指伸出,即右手食指伸出的象形描寫。現今楷書的“一”字,來自對古文字的一脈相承。

 “一”來源于右手食指伸出,這是說,“一”乃所有數字的元始,同時是單純的唯一,因而又有同一、原道、第一之義。“《玉篇》釋為:“一者數之始也。”

五萬五千與五萬五的區别(既然有了一二三四五)2

  這是說,一是最小的整數,是萬事萬物量的基始。《說文解字》則釋為:“一,惟始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故《老子》曰:“昔之得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侯王得一以為天下”。《管子·形勢》:“異趣而同歸,古今一也。”所有事物合起來是一個整體,“九九歸一”。“一”又是抽象意義上的最大。因此,“一”又引申為歸一,整體之義。如《禮記·雜記下》一國之人皆若狂等等。

 “一”是最小的整數,因而又有數量小、少許的意思,如《莊子·徐無鬼》:“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其中的即作“少許”講。由此又引申指動作的短暫、兩種狀況的接續如“歇一歇再走、一到春天就刮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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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的大寫為“壹”。“壹”字“從壺吉聲”,本義為專一不二,源自一壺水的完整,因音同義近而假借為“一”的大寫。《通俗編·數目》曰:“今官府文書,凡其記數,皆取聲同而點畫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貳叁肆之類,本皆非數,借以為用,貴其不可改換為奸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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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er”,這也是一個象形字。古文字中的”,乃是兩根手指伸出,即右手食指和中指伸出,以手掌背對他人時的象形描述。從甲骨文始,金文、小篆、楷書均為上短下長,以兩橫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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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的本義為數目字二,即兩個。如成語典故中的“二桃殺三士、不二法門”等。又引申為第二,表示次一級的意思,如“二年級、二等貨”等;又引申表示兩樣、兩類,如“言無二價、二者必居其一”等。

  《西遊記》中有一段故事,講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病危,奄奄一息,大臣魏徴得知他的魂魄已到陰間,便托陰間舊友判官崔珏設法營救。當崔判官翻閱生死簿時,見到唐太宗的死期是貞觀一十三年時,大吃一驚,如不設法竄改,李世民之魂便回不了陽間。他急中生智,便在”一十三“年的“一”上添加二畫。後來閻王見生死簿上唐太宗名下還有二十年陽壽,更讓李世民返本還陽了。

  小故事包含一個道理:小寫數目字容易竄改。為彌補這一缺陷,西漢開始流行大寫數目,到唐代的武則天執政時,官方正式規定,“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為序數一至十的大寫數字,後人稱之為“會計體”。

 “二”的大寫為“貳”。現代漢語中,“貳”除用為“二”的大寫外,還表示不專一,如“貳臣”即指封建時代的前朝官員投降新朝又當了官的人。“二”與“兩”在表示數目時意義相同,但用法有别“兩”除用在百、千、萬、億前,表示數目“二”以外,用在一般量詞前,主要指成雙配對的事物,如“兩個黃鹂鳴翠柳”等,則表示一般的數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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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介于二和四之間的整數。甲骨文的“三”字,來源于三個手指伸出,以右手手掌面對他人時的象形描摹。金文、小篆和楷書體的字,由甲骨文一脈相承而來。

 “三”的本義為數目字三。如《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成語典故中有“三顧茅廬、三綱五常、三榜定案、三人行必有我師”等。

  其中的“三”均為數目字“三”。在古人看來,凡事不過三,因此“三”又表示多數、多次。如《詩魏風·碩鼠》:“三歲貫汝,莫我肯顧。”再如成語中的“三思而行、三人市虎、三盈三虛、三令五申”等等,其中的”三“均為虛指,表示多數、多次的意思。

 “三”字豎寫後,成為漢字中的三撒符号“彡”,仍表示虛數的多次、多數。如“顔、修、尨、彪、杉、衫、彩、髟”等,其中斜寫的三撤均表示許多。

 “三”的大寫為“叁”,這是把古文中的“參”字下部的三撇拉平後,再造的孳乳字,也含有成雙成對事物中攙雜加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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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si”,介于三和五之間的整數。甲骨文作“亖”,以大拇指握屈掌心,其餘四指并出,橫立胸前的構形為物象本源。至春秋時期,金文的“四”字,重起爐竈:改為五指卷曲,大拇指藏于四指之内,拳頭伸出面對他人時的圖象為“四”。這就是說,方框為拳頭的外部輪廓,中間的兩豎為中指和無名指。金文中另一款的“四”字,框内下部的橫曲線為四指關節的寫意表述。小篆和楷書的“四”字,秉承金文,構形上沒有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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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的本義為數目字四。如成語典故中的“四分五裂、四面楚歌、四海為家、四體不
勤”等等。又表示序數第四,如《尚書·洪範》:曰水曰火,三曰木,四日金,五曰土。
  “四”的大寫為“肆”。“肆”的本義原為陳設,用作“四”的大寫,乃是同音假借。清代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中說:“今官書數目一二三四作壹貳叁肆,所以防奸易也。”郭沫若先生曾十分精辟地指出,“數生于手,古文一二三四字作此手指之象形也。”但郭沫若卻将手勢表述的方法理解錯了:“出右掌,倒其拇指為一,次指為二,中指為三,無名指為四,一拳為五,六則伸其拇指,輪次至小指,即以一掌為十。”郭沫若同時又認為:漢字一至四為一個體系,五至十又為一系,初民以四進位。顯然按照郭先生的理解和描述,是無法與序數的圖像相吻合的,甚至無法識讀金文“四”字的構形來源。這就是在郭沫若之後,學者們仍衆說紛纭,各執一詞的原因。

五萬五千與五萬五的區别(既然有了一二三四五)9


“五wu”,也是一個象形字。甲、金文字中的“五”字,源自手掌向上,面向他人時的一隻手掌。五指為畫過于繁瑣,手掌描繪又容易與古文字中的手、有等字混淆。因此,聰明甚至有些早熟的殷商先民,以手掌作“五”的上下邊框,把上部的四指和掌心分割為兩半,且以交叉的“×”表示。即上部三角表示四指,下部三角為掌心和大拇指,上下相合即為右手手背的整體出示。“五”源自手掌整體的軌廓描述。

五萬五千與五萬五的區别(既然有了一二三四五)10


  甲骨文中另一款的五,中間有多出的一豎,這個繁化的“五”字,可能是對中指的描寫,也可能是表示伸出之義。小篆的“五”字秉承金文,為形體美觀,對稱中有變化,将左邊的斜豎變為曲線下延。楷書在隸變過程中,又将這條曲線演變為“橫折豎”,這就是今日的“五”。
 “五”的本義為數目字五。成語典故中有“五内俱焚、五世其昌、五體投地、五十步笑百步”等。其中的“五”均表示數字五。
  “五”的大寫為“伍”,但“伍”的本義是一個表示團體的量詞,即五人組成的集體,特指古代的一
種兵民組織。如晁錯《募民徙塞下疏》:“使五家為伍,伍有長。”“伍”用作五的大寫,乃是音同義
近的假借。
  “五”字是一個重要的造字構件,如上述之“伍”外,“吾、捂、梧、語、唔、牾、鼯、悟
晤、焐、痦、寤”等字,都以“五”為其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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