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上賣的愛奇藝會員可靠嗎?又一起會員租号案判了近日,南都灣财社記者獲悉,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與安徽省刀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争糾紛的民事判決文書已公開判決書顯示,二審維持原判,即安徽省刀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刀鋒公司”) 因在其運營平台中提供愛奇藝會員賬号租賃服務,并從中獲取高額利益,構成不正當競争,判賠愛奇藝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共計203萬元,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淘寶上賣的愛奇藝會員可靠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又一起會員租号案判了。近日,南都灣财社記者獲悉,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與安徽省刀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争糾紛的民事判決文書已公開。判決書顯示,二審維持原判,即安徽省刀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刀鋒公司”) 因在其運營平台中提供愛奇藝會員賬号租賃服務,并從中獲取高額利益,構成不正當競争,判賠愛奇藝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共計203萬元。
通過“租号”業務直接獲利為判賠關鍵
據判決書,刀鋒公司在其運營的蘋果端“刀鋒平台”、安卓端、PC端“租号玩”平台(上述三個平台以下簡稱被訴平台)中的影視專區提供愛奇藝會員賬号租賃服務并獲利,嚴重破壞了愛奇藝公司的會員管理制度、商業利益及商業模式,給愛奇藝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構成不正當競争。
最重要的是,刀鋒公司通過被訴行為直接獲利。根據涉案公證書,刀鋒公司通過在每筆訂單中向出租方收取15%-20%的手續費(最低收費為0.35元)以及3%的提現手續費,可以從賬号租賃交易中直接獲取經濟收益;同時刀鋒公司還通過商戶、分銷商、賠付、保險、限時貨架、小喇叭、暢享卡等服務項目,向出租方收取服務費,并通過上述服務擴大交易規模、吸引用戶流量,進一步通過流量變現獲得收益。故刀鋒公司通過愛奇藝會員賬号租賃服務,為自己帶來直接收益或流量收益,取得了本不享有的競争優勢。
法院認為,刀鋒公司的被訴行為,一方面使得意圖使用會員權限的用戶假借别人之名,使用愛奇藝網站的會員服務;另一方面,也促使出租方為了擴大租号收益而出現一人利用不同身份注冊、囤積多個會員賬号的情形。刀鋒公司正是借助了愛奇藝公司所具有的廣泛會員用戶和非會員用戶基礎,利用部分用戶意圖通過租賃賬号來獲取不當利益的心理,使被訴平台獲得了大量用戶專門從事會員賬号租賃并據此牟取高額收益。即使最終的賬号租賃由用戶實施,但刀鋒公司搭建被訴平台、設置影視租賃專區,為視頻行業普遍禁止的賬号租賃行為提供了條件,顯然違背了視頻行業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基本的商業道德。
就被訴行為對愛奇藝公司的客觀影響而言,刀鋒公司的被訴行為一方面導緻普通用戶無需向愛奇藝公司支付會員費用,或以觀看廣告為代價獲取免費視頻,而選擇通過租賃賬号的方式獲得愛奇藝公司提供的會員視頻資源,使得愛奇藝公司的交易機會、會員收入及用戶流量等受到實質影響。另一方面亦會影響愛奇藝公司基于會員使用行為所收集和積累數據的可靠性,破壞愛奇藝公司建立的既有會員秩序及運營模式。
第三方租賃、售賣賬号頻發,若“明知”需下架
其實,第三方公司租賃視頻平台會員号的違法行為一直高發。本案的被告刀鋒公司在今年初曾被優酷以類似原因起訴,判決賠償123萬元。另外,今年三月,愛奇藝就曾因湖南南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向用戶租賃愛奇藝會員賬号并直接獲利,對其提起訴訟,獲賠103萬元。該公司同樣是從出租賬号的行為中直接獲利,在每筆訂單中向出租方收取15%-20%的手續費(最低收費為0.3元)以及2%的提現手續費。騰訊也曾起訴惠州市淘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稱其提供、售賣騰訊視頻VIP賬号,一審判決後者賠償騰訊45.7萬餘元。
南都灣财社記者曾報道,目前除了這類租賃平台專門搭建專區,不少電商平台也提供長視頻會員号的售賣。這類商品一般以天、月或年為單位的會員賬号,有些能夠直接用自己的手機号進行充值使用,有些則需要使用商家提供的特定賬号才能登錄。7天的會員價格多在個位數,一個月的會員則10-15元不等。而随着超前點播功能的上線,還出現了能夠囊括超前點播的永久性會員産品,價格僅個位數。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刀鋒公司被法院認為主觀過錯明顯。判決書顯示,被訴平台均以“租号”為主營業務,其不可能不知曉愛奇藝公司的會員服務以及針對會員賬号設置的限制和規則,即會員賬号不得租用、借用、轉讓、分享或售賣,但其仍提供了會員賬号租賃的平台。同時,還通過商戶、分銷商、賠付、保險、限時貨架、小喇叭、暢享卡等服務項目,以此提高出租方實現賬号租賃的交易機會,上述情形均表明刀鋒公司顯然具有主觀過錯。
而這也是這類第三方平台租賃會員賬号和電商平台售賣會員賬号的區别。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曾對這類租賃賬号的案件有過分析,他認為被告這類搭建平台、設置影視租賃專區,為視頻行業普遍禁止的賬号租賃行為提供了條件,而且還通過商戶、錯誤賠、貨架等服務項目,以此提高出租方實現賬号租賃的交易機會,因此法院認定被告具有主觀過錯。
而針對更常接觸到的電商平台上的會員賬号低價售賣行為,他表示,如果其他電商平台上完全由賣家發布會員賬号出租信息,電商平台并未設置專區,也未對此出租信息進行編輯、推薦或者廣告宣傳,則難以認定電商平台對于賣家的行為具體主觀過錯。但這并不代表有此類交易存在的電商平台就“萬事大吉”,趙占領補充道,如果電商平台知悉了商家的此類交易那就需要下架處理,否則平台對于賣家的行為就構成“明知”。
采寫:南都灣财社記者 徐冰倩 實習生 陳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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