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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的奇葩案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10 13:44:43

汀鎮右營遊擊李錦,向我(作者)談起一樁故事。耿精忠封王福建時,驕奢淫逸。有個叫林青的人,年方二十,是耿府護衛。耿精忠對他特别器重,視同子侄,林青因此得以随意出入王府。即便是耿精忠内院的愛妃寵妾,他都能見到,王府上下稱之為小林。時值七夕,耿精忠與衆妃夜宴,見林青伺候一旁,便戲問道:“你娶妻室了嗎?”林青答道:“尚未。”耿精忠笑道:“我貴為藩王,每日和諸妾享盡床第之樂,反觀牛郎織女一年一會,實替他們感到乏味寡歡。你年紀輕輕,血氣方剛,正該及時行樂,卻像條鳏魚獨遊,怎能忍耐?我侍女如雲,許你自行挑選一人做老婆。”

林青跪下道:“承蒙王爺恩賜,奴才隻想娶倩霞為妻,則平生心願已足。”耿精忠笑顧諸妾:“誰敢說這小蠻子的眼光不精!倩霞從小就随我在沈陽,學習宮内禮儀,迄今十載,現今已芳齡十九。我不是不想納她為妾,隻是更想将她招作兒媳。奈何長子身故,諸子尚幼,我又将年邁,實不能再老夫配少妻,背負房事不諧之罪。如果把她許給小林,兩人确系佳偶。雖說這樣,但未免太過容易!我想到一個辦法,明日讓小林窺窗自選,能否娶得倩霞,一切看你小子的福氣如何了。”随後歡飲而散。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1

次日,耿精忠命人取紅錦制成步幛(用來遮蔽風塵或視線的一種屏幕),長數丈,設于大廳四周,每隔一尺多破開一個有如碗大的洞。既而挑選三十個美女,從洞内各伸出一隻手,而全身都隐藏于步幛中。最後派太監引林青到場,且囑咐道:“倩霞就在這三十人之中,你自己辨認,選定後即将名字題于她的衣裳上,我将親自驗看。”林青領命,往來審視觀察,映入眼簾的都是纖纖如玉,實難分辨。正猶豫不決時,他猛然想起倩霞左手無名指的指甲有兩寸長,何不以此作為憑證?于是一一檢視,到第十六隻手時,發現果然符合,迅疾取筆寫下名字,然後回禀。

耿精忠驗視,見是倩霞不假,不禁愕然道:“豈有這麼快的事!”喚來倩霞伸手,反複細視,見到指甲,始恍然大笑:“原來漏洞在這啊!你姑且先回,明日還有一試,必須盡善盡美沒有破綻才行。”林青怏怏不樂地離開,回到住所就向觀音菩薩祈禱。當晚,他夢見一位女奴,手持一塊白絹相贈,上有花紋,顯示川字形。林青拜受而醒,不解是何用意,輾轉反側,沒法再睡,隻好披衣等候天亮。晨起正洗漱時,就有人傳王命召見,林青随即穿戴整齊,趕赴王府。耿精忠早已落座齋中,谕示道:“步幛已設,你可再去挑選成婚。”

一個太監在前引路,來到廳内,錦帳布置如舊,每個洞伸出的卻是隻雪白的腳。林青驚訝不已,本欲回避,太監一把拉住:“王爺認為手有破綻,所以改成腳。依然是五指一掌,尤其沒有兩寸長的指甲,你要細細辨認。”林青不得已,隻好依次熟視,但見腳脖生春,腳趾玉潤,不一而足。最終瞥見一足,潔白細膩,異于其他,且隐隐有川字紋于腳心,宛如夢中所見。林青立刻題名其上,禀報耿精忠複驗,果然是倩霞無疑。耿精忠大為驚歎:“真是天作姻緣啊。”随後指婚,更賜千兩銀子作為嫁妝。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2

林青得倩霞為妻,出于意料,所以對耿精忠感恩戴德,欲圖厚報,常常溢于言表(形諸顔色)。倩霞私下勸道:“王爺固然有恩于你,但王爺幹過太多類似這樣的事,你不能由此就認定他是以國士待你,且你年方弱冠,忝居侍衛,一年之間,又成為親信,你誠然是将王爺視作冰山來依靠。但王爺荒淫至極,将來必招大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如到其它地方去,或許是個保全性命、遠離災禍的方法(庶幾為全身遠害之道)。”林青猶豫道:“我被一官半職牽絆,離此又能去何處安身呢?”  

倩霞深情道:“夫君心意未決而已,倘若你決心已定,就不怕沒有栖身之處。我在京師有個姨媽,咱們不如前去投奔。”林青也知道耿精忠圖謀叛逆,自己無計遠行,聞言登時大喜,急忙打點細軟行李,購買兩匹駿馬,和倩霞乘夜北逃。最後依托姨家,入籍宛平,出資販茶,成為當地富戶。倩霞本是遼東開原人,耿精忠官居總兵時,曾率兵途經甯遠,見倩霞在田間放豬,一老婦坐在門前搓苎麻。倩霞當時才九歲,雖然蓬頭粗衣,未施脂粉,但眉目如畫。

耿精忠詢問老婦,得知倩霞是她的孫女,于是出十兩白銀想買下倩霞。老婦堅決不從,耿精忠大怒,直接搶走倩霞。倩霞長大後,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花容月貌,豔麗超俗。耿精忠屢次想納她為妾,但袁姬始終不許,所以倩霞拖到十九歲,機緣巧合嫁給了林青。在耿府十年,府中事無巨細,她都能了如指掌。倩霞的姨媽和衆多女眷,整日在繡窗茶榻間聽她追憶耿府舊事,以廣見聞。下面略記數則故事,屬于耿逆的穢史。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3

據倩霞說:耿精忠的寵妾非常多,除正妻之外,身穿绫羅綢緞像夫人的就有二十幾人。惟獨袁姬年輕絕色(齒稚色妖),寵冠諸妾,但她荒淫無度,嫉妒成性,耿精忠愛而畏懼。袁姬平日打扮妖豔,福建夏天酷熱,她晚浴後,着薄如蟬紗的絲衣,肌體隐約可見。耿精忠的小兒子,是别的姬妾所生,性情最為輕佻狂放,因為袁姬總在他面前晃蕩,兩人因此常常泡在一起。他們但逢尋歡作樂,也不避開丫鬟老婦,醜聲外揚,僅耿精忠和他老婆不知道。

靖南王府有個叫盧大眼的人,樸實剛直,頗有本事,被耿精忠視為左右手。某日,盧大眼侍候耿精忠閑聊,恰好王爺的小兒子從面前經過,衣服華麗,腰間佩玉很多。耿精忠目視而笑,對盧大眼說道:“他的确是個翩翩美少年啊!讓他主政河陽,應該是萬花之主。那裡風俗不好,宜緊密防閑,莫讓他接近美男,沾染不良習氣。”盧大眼沉思道:“佩玉蕊兮,王無所系之(語出《左傳·哀公十三年》,意思是佩玉華麗,你卻沒有能穿系的穗子)。”耿精忠一臉不解:“你所言何意?”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4

盧大眼不急不慢道:“昔日臣在荒野打獵,牽犬擎鷹,不放過半隻狡兔,而百步之外有麋鹿卻沒顧得上,難道是臣見其小而不見其大嗎?隻是因為神情有專注和不專注的地方罷了。王爺見世子服飾華美,而不感到妖娆,就像臣眼裡隻有兔子而無麋鹿,道理是一樣的,失去的東西不也很多嗎?所謂帽子,是用來給人壯勢增威的(壯其首),所謂衣服,是用來給人彰顯身份的(章其身)。所以戴獬豸冠以辨奸邪,戴蟬冠以示潔操;穿繡豹的衣服以示勇猛,着繡貂的衣服以昭美德;有志于道則佩玉環,修養德行則佩玉石;佩玉玦能決疑難,佩镌能解糾紛。所以見人佩戴而知其能力如何。如今世子衣服炫異,可謂不當;儀容太過,可謂招禍。臣恐玷污德行的醜事,發生在蕭牆之内,而非卧室之外啊。”耿精忠大怒,不久找個借口将盧大眼杖殺。

靖南王府裡有很多梨園子弟,都是非常出衆的戲子。有個唱貼旦的名叫珍兒,尤其妩媚姣美,耿精忠的小兒子與他結為斷袖之好。耿精忠赴京觐見時,世子則離府夜宿其家。後來袁姬聞知此事,咬牙切齒道:“輕薄豎子!安敢這般胡作妄為!”疾率十幾個丫鬟,聯燈列炬,潛出王府後門,乘其不備,直奔珍兒家。世子見奸情敗露,大驚之下,伏地跪行,叩頭求饒。珍兒伏身顫栗,不敢仰視。袁姬叱令他擡頭,借着燭光,發現他容貌姣美,急忙撫慰道:“你無須驚恐,我又不是要吃了你。”竟然帶他同回王府,容留他穢亂房中。當晚袁姬即因房事過度而亡(脫陰而死)。自此,府中總有鬼怪作祟,還常常現形,俨然是隻白猴。耿精忠聞訊,痛哭流涕:“我本就知道她是巴山老猿猴變的啊!”于是殺珍兒給袁姬殉葬,鬼怪從此消失。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5

耿精忠性格暴躁,但逢大怒,往往活剝人皮宣洩,這事每年要發生十幾起。有個叫玉笙的侍女失手摔碎玉制酒杯,耿精忠惱怒不已,命人剝去她的皮。剛剛被綁,玉笙就驚吓倒地而死。一個老卒将她擡出王府,準備葬到郊外,不想玉笙中途複蘇。老卒把她藏匿起來,收為義女,最後嫁給一個李姓生員。李某進士及第,出任山東某地知縣,玉笙現今已經诰封孺人(明清時期七品官員的母親或妻子的封号)。

耿精忠的兒子喜好夜遊作樂。當時有個劉參将,新任城防營,立法嚴明,敲鼓打更,整晚戒嚴。某日,耿子夜間便衣去相好的家,被巡夜的劉參将捉住,問他何事夜行,喝令通報姓名。耿子不以實相告,劉參将大怒,當街剝衣鞭打二十,登時一片血肉狼藉。耿子不敢告知父親,卧床一個多月才好。此事無人知曉,僅倩霞她們這些侍女丫鬟知之甚詳。

耿精忠平常喜歡吃雞翠(這是雞身上的啥東西,小編實在不知道),隻要下筷,不吃數百個決不罷休。袁姬特别愛吃榛子闆栗和熊白(熊背上的脂肪),耿精忠為此千方百計弄到,許多廚子因烹煮不當而枉丢性命。府中有個叫靈芝的丫鬟,忽然被狐狸作祟,喜歡接近男子。耿精忠得知大怒,立即挑選二十個年輕力壯的漢子,命他們先後解衣,上前給靈芝享用(命次第裸呈以淫之)。不料靈芝享受後,毫無疲倦之态,耿精忠笑道:“丘壑可以填滿,她是不會厭倦的。”旋即釋放靈芝。

清朝時期的奇葩案(悠遊裙钗萬花主)6

倩霞又說在靖南王府時,唯獨耿精忠的妻子最鐘愛自己,經常同床共寝。因耿妻好佛,很少與耿精忠相見,所以自己能始終保全身子,否則,她也難免和幹活的丫鬟老婦一樣,同遭禍患侮辱。隻是衆目睽睽之下,光腳讓人挑選,倩霞總覺得抱愧一生。女伴聽到這些奇聞,便争相傳說。耿精忠死後,林青攜倩霞仍回福建,子孫昌盛,至今不絕。

蘭岩文末留言:熱鬧場中,能抽身遠避,士大夫是很難做到的。倩霞一弱質女流,見耿精忠兇暴荒淫,遂知禍患不遠,力勸林青急流勇退。她的見識何其精明,行為何其堅決!籲!真是巾帼不讓須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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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譯自《夜譚随錄》中【倩霞】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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