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試用期離職需要幾天?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也是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并且也約定了使用期限但是,當勞動者想要在試用期間離職,應該提前多少天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過了試用期離職需要幾天?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也是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并且也約定了使用期限。但是,當勞動者想要在試用期間離職,應該提前多少天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
一、試用期離職要提前幾天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内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在此講一下試用期的規定。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内。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約定試用期的無效。
二、試用期辭職申請書怎麼寫
(一)标題
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一般辭職申請書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申請書”為标題。标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二)稱呼
要求在标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并在稱呼後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内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其次申述提出申請的具體理由。該項内容要求将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内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使人一看便知。最後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申請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四)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如“此緻 敬禮”等。
(五)落款
辭職申請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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