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40年到期怎麼辦?不久前,浙江省溫州市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有關如何續期的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央視記者從浙江有關方面了解到,目前,國土資源部對溫州住宅土地使用權20年到期延長問題的調研己經完成總體來說,目的各地對于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的房屋如何處置還沒有統一的辦法,需要等待國家層面出台措施進行處理,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土地使用權40年到期怎麼辦?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不久前,浙江省溫州市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有關如何續期的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央視記者從浙江有關方面了解到,目前,國土資源部對溫州住宅土地使用權20年到期延長問題的調研己經完成。總體來說,目的各地對于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的房屋如何處置還沒有統一的辦法,需要等待國家層面出台措施進行處理。
溫州:過了年限土地證無法過戶
溫州的王先生在前不久買房子的過程中遇到了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
據王先生介紹,他買了一套房子,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後,很快辦理了房産過戶手續。不料,在辦理土地證過戶時,卻意外發現原房東的土地證已于2016年3月4日過期。
溫州土地登記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必須要足額繳納30多萬元的土地出讓金,才能完成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手續。
溫州的陳老伯也遇到了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去年9月,他賣掉了自家一處老房子。買方選擇通過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但由于土地使用期限為20年,于2016年4月25日到期,銀行不給貸款。陳老伯的房子最終也沒能賣掉。
青島:居住照常 但房價出現下跌
在溫州出現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前,青島、深圳這些最早開始土地使用權有償制度改革嘗試的地區,也遇到過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
69歲的薛玉剛住在青島黃島區阿裡山小區,2001年他在這裡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而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年,到2009年就到期。這些年,雖然并沒有接到正式的通知,薛玉剛的居住也沒有受到影響,但他依然對土地使用權到期這件事有些擔心。
同樣住在阿裡山小區的周連章,2008年花了34萬在這裡買了一套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到2037年到期。雖然還有20多年,但影響已經開始顯現。“比如說以前這個小區的房價能達到一萬,自從這個事情一出以後,這裡應該是一個學區房,但現在房價降了不少,現在隻能賣到七千,所以說老百姓的房子(價值)縮水了。”周連章說。
據了解,整個黃島區像阿裡山小區這樣的房屋,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在20年或者30年的房屋有 5000套左右。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應該自動續期。但是,當時的《物權法》并沒有對如何辦理續期手續出台實施細則。于是,青島相關部門研究決定,對于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到期的房屋,青島目前不會收取延期費用,尚在等待國家新政策的統一出台。
深圳:補交地價續到最高使用年期
在另一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試驗田——深圳, 2000年以後也陸續遇到一批房地産土地使用期到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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