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中古體詩和格律詩的區别
根據詩歌押韻的規律,古詩可以分為格律詩和非格律詩兩種,非格律詩也稱古體,古風.格律詩也稱為近體詩或近體。所謂韻,指漢語拼音中的韻母。一個漢字有聲母和韻母,韻母相同的字叫同韻字,凡同韻的字都可以押韻。押韻就是把同韻的字放在不同句子的末尾,所以韻又叫“韻腳”。
近體詩的範圍近體是隋唐人對于當時詩的格律化的一種稱法。是相對于以前沒有格律的古體而言的一個概念,所以又叫格律詩。近體詩一般來講,分為絕體(五絕,七絕),律體(五律,七律,排律)兩大類。排律是五七律的推演,鋪排而成的。
近體詩的基本特點近體詩又叫格律詩。那它的基本特點當然就在它的格律性方面。何謂格律?格,就是體格,律,就是規律。意思就是說,格律詩,是有其本身的體格和規律的,就象一個完整的人一樣,人之所以立身為人,是因為人有其完整的體格,也就是外在的身體;同時,人必須有他的脾氣,也即個性,是區别于其他物類的根本。人,不具備體格,則無以為人;人,不具備人的完整的體格,隻能稱之為殘人;人,不具備獨有的個性,那就不能稱之為獨立的人。格律詩,也是這樣。體格是外在的形式,而規律則是内在的精華。那麼,什麼是格律詩的體格和規律呢?
格律詩的體格,就是外在的形式。格律詩的體格是完全區别于古體詩的。正如人要具備什麼樣的體格才能是人呢?很顯然,就是人的外在身體物質,頭,四肢,軀幹,内髒等等,不一而足。格律詩的體格,基本上講,是由平仄,聲韻,律句,粘對,字數等所形成的一個完整的架構。
格律詩是有規律可循的。詩的規律,一般而言有句式,對偶,結構與寫法,意境等方面。
那麼什麼叫格律詩呢?格律詩是在字數、韻腳、聲調、對仗各方面都有許多講究的詩。它規定詩有定句,句有定字,字講平仄,嚴格壓韻,而且律詩的中兩聯要對仗等。它是根據漢語一字一音,音講聲調的特點和詩歌對音樂美、形式美、精煉美的特殊要求而産生的,所以具有相當強的生命力而流轉不息。
格律詩分為絕句和律詩,都分五言和七言,律詩還有排律。那種以為絕句就是律詩的分割的觀點應該說是不正确的,絕句産生在律詩之前,絕句産生的時候格律詩還沒有完全定型,故而還有不合律的古絕存在,如床前明月光。格律詩的定字定句要求大家大體都知道,值得一提的是律詩的中間兩聯一定要對仗。韻腳方面格律詩多以平韻為主,起首一句可壓韻也可不壓韻,其他的單句尾字講究平仄,一定要與韻腳的平仄相反。那麼最難的,應該就是句中字的平仄問題了。
關于格律詩的創作,王永義先生編了個歌謠,可供參考:
格律不難記,二四六分明。首句仄平仄,或為平仄平。
上下句要對,鄰句粘即成。四字防孤平,末防三連同。
七絕重一遍,七律也就成。雙末押平韻,單末多仄聲。
七言去兩字,五言不費功。起收式怎知?首句二末定。
大體意思是:近體詩的格律不難記住,每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一定要符合。第一句的第二四六字應該是仄平仄,或者是平仄平。上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與下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要對立,鄰句,就是第一聯的末句和第二聯的首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要相同。七言第四個字一定要防止出現孤平,它自己是平音而左鄰右舍都是仄音就叫孤平,每句末三個字應防止全平或全仄。确定了絕句格律的步驟,再重複一遍就成了律詩的格律。律詩雙句末一字都是平聲,押一個韻,單句末一字多數是仄聲。七言詩的格律去掉前面兩個字,注意,此時第四字應為第二字,就成了五言詩的格律了。一首格律詩是平起還是仄起,是平收還是仄收,都要看第一句第二字和該句末一字。
标準的格律詩: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聞岸上踏歌聲。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倫送我情。
總之,格律詩的特點就是有嚴謹的格律。
格律詩從句式上說有五言、七言之分;從篇幅上說有律詩、絕句兩種。律詩分五律、七律兩種。全詩共四聯,頭兩句叫首聯,三、四句叫颔聯,五、六句叫頸聯,七、八句叫尾聯。中間兩聯要求對仗。二、四、六、八句尾要押韻,通常押平聲韻。
什麼叫古體詩呢?(古體詩又稱古詩,古風)是古代的自由詩.相對于格律詩(又稱今體詩,近體詩)而言它是一種不講究格律的詩體.總的藝術要求以“吐言天拔,出于自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無拘無束,直抒胸臆見長”。可任人自由發揮是其最大優點。古體詩又稱為古詩、古風、往體,是指唐代近體詩形成以前的各種詩歌體裁和唐代以後文人的仿古詩作。它是一種不拘句式、不限篇幅、不論平仄、不求粘對、不講對仗、用韻自由靈活、句數可單可雙,一切以表情達意需要為主旨的傳統詩體。按體名分類,包括先秦的《詩經》、《楚辭》,兩漢的《樂府》,以及後來的“古絕”、“古風”等;按每句字數分類,一般為五言、七言、雜言,亦包括三言、四言、六言。因其沒有固定的格律限制,創作的空間與自由度較大。
古體詩的分類:
(一)四言詩。系指通篇皆四字為一句的詩,它是我國古代最早形成的一種詩體。四言詩萌芽于原始社會,盛行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其作品以《詩經》為代表,它在我國詩歌發展史上有重要地位和特殊功績。四言詩除了語言的精煉準确外,在賦、比、興的運用上,開啟了詩歌形象思維的先河。《詩經》以後,兩漢魏晉仍有人寫四言詩。曹操的《觀滄海》、《龜雖壽》就是出色的四言詩。唐代以後四言詩漸少,但一直沒有中斷過。
(二)五言詩。指通篇皆五字為一句的詩。五言詩起源于西漢,首先出現于民間歌謠和《樂府》中的民歌,後被文人引入文壇,從而逐漸形成通行的文學體裁。從東漢直至魏晉,五言詩才趨于成熟,産生了大量的優秀作品。如《陌上桑》、《長歌行》、《十五從軍征》、《焦仲卿妻》等等。晉陶淵明為五言詩的集大成者,對後世的影響極大。五言詩的二、三結構,便于容納雙音詞和單音詞,其節拍有偶有奇,富于變化,在當時雙音詞逐漸增多的情況下,适應造句的需要,使詩歌易于接近口語而增強其生活氣息。
(三)七言詩。指通篇皆七字為一句的詩。《詩經》、《楚辭》,已有七言的詩句;漢武帝在柏梁殿與群臣聯句,則通篇皆為七言,句句都押平聲韻,後人稱為“柏梁體”,是七言詩的特殊一類。魏晉南北朝以後,七言詩得到迅速發展,到了唐代,七言詩已被推向極緻。七言詩的興起,給詩歌提供了一個具有更大容量的、嶄新而豐富的藝術表現形式,使之富于強大的生命力。
(四)雜言詩。指通篇每句字數有同有異的詩。雜言詩每首篇幅長短不限,每句字數多少不拘,少則一二字,多則十字以上,常以長短不齊之句相間謀篇。這種詩體的形式自由靈活,變化無常,便于詩人抒情達意,暢懷放歌。它盛行于唐代,在新舊題《樂府》及長篇歌行中,往往采用此體。雜言詩可分為五言雜七言(較少)、七言雜五言(較多)、七言雜三言、三五七雜言、錯綜雜言等。過去習慣把雜言詩歸入七言詩,現在我們特立一類,還其本來面目。
(五)騷體詩。又稱《楚辭》、“南風”、“楚歌”。系戰國時期出現于楚國的一種詩歌形式,以屈原的《離騷》為代表。楚辭作品具有鮮明的楚文化色彩,富于浪漫氣息,帶有濃郁的抒情風格。其句式自由靈活,以六、七言為主,多以“兮”字作語助詞。一種是奇句帶“兮”字,用于句腳;另一種是句句帶“兮”字,用于句中。
(六)古絕。指每首皆為四句組成的短詩。古絕系絕句中的一種,與律絕并稱。其以五字為一句的叫五言古絕,以七字為一句的叫七言古絕。唐代以前多為五言,此後五、七言皆見。古絕不受格律限制,不講平仄與粘對,既可押平聲韻,又可押仄聲韻,以押仄聲韻為常見。
古體詩的押韻:
古體詩用韻較寬,既可押平聲韻,又可押仄聲韻;既可押本韻,又可押鄰韻(指舊韻中可以通押的韻部,如東與冬,魚與虞,蕭與肴、豪通韻等),亦可在一首詩中換韻,可以兩句換、四句換、六句以上換,平韻可換仄韻,仄韻亦可換平韻,還可平韻、仄韻交替換用。在一首篇幅較長的詩中,還可以用同一韻字(如白居易的《琵琶行》中重用“聲”、“鳴”韻腳字)。古體詩押韻的位置有三種類型:①句句押韻(柏梁體);②隔句押韻;③中間換韻。
古體詩的平仄:
古體詩不受聲律的約束,沒有固定的平仄規定。唐代近體詩出現後,詩人為了仿古,寫古體詩時以避免入律為原則,盡量多用拗句,為了與格律詩相區别,古體詩的三字尾(即每句末尾三個字),有四種形式:①平平平,即三平調,是古體詩的顯著标志;②平仄平:③仄仄仄;④仄平仄。
古體詩的對仗:
古體詩不要求對仗,但《詩經》裡已出現了不少對仗的詩句。由于受古代骈文的影響,古體詩中對仗詩句常見。古體詩的對仗與近體詩的對仗不同,前者不論平仄而後者要論,前者不避免同字而後者要避免,前者對仗位置不固定而後者位置要固定。古體詩對仗是出于修辭和表情達意之需要,而不是格律的規定。
這樣格律詩與古體詩的區别簡單概括就是:格律詩講究押韻嚴謹、字數合律、對仗合律、平仄合律;而古體詩除了押韻之外不受任何格律的束縛,是一種半自由體詩。格律詩是在古體詩的基礎上形成于唐朝,唐人為區别詩體,将格律詩稱為近體詩,唐以前的詩稱為古體詩,有時也稱為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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