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公務員考試公告發布後,在職位表中會要求有兩年工作經驗的,很多考生有疑問,哪些工作經驗算做基層工作經驗。基層工作經驗如何證明呢?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下基層工作經驗的相關信息。
首先,基層工作經驗到底是指哪些?
基層公務員經驗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曆,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解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是指:縣級以下包括縣級單位及縣級以下機關單位,例如鄉鎮公務員。
國有企事業單位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國有企和事業單位的工作經驗。
村(社區)組織是主要是指村官等再村裡面任職的經驗。
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了私企、民營、個體戶等工作經驗都可以算作基礎工作經驗。
其次,兩年的工作經驗如何計算?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截止日期以公告要求的為準。
私企的話,以勞動合同簽訂之日算起(或者以社保繳納日算起),截止日期以公告要求的為準。
最後,私企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證明兩年的工作經驗?
私企或者民營企業以勞動合同要求的工作日起,或者以社保繳納日算起,具體需要的證明需跟招考單位确定。
以上就是關于基層工作經驗的相關的介紹,各位考生需要提前了解,資格複審的時候需要提交這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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