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家住榆林高新區的劉女士遭遇了一件鬧心事,自己的一件快遞莫名其妙被“簽收”了。
原來劉女士2月20日在網上下單買了些書膜,物流信息顯示該快遞已于2月24日被小區門口媽媽驿站接收,由于手機短信太多劉女士并沒注意到該快遞的取件信息。2月27日,劉女士打開手機淘寶,物流信息卻顯示“已簽收,收件人已取走郵件”。劉女士一下子蒙了,自己和家人并沒有取快遞,難道被人冒領了?
帶着疑惑劉女士去媽媽驿站詢問,經工作人員查找,快遞包裹并沒有被人取走而是好好地放在快遞架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媽媽驿站工作人員解釋道“這個是淘寶系統自動簽收的,放在驿站時間長了就會自動簽收,具體要詢問快遞人員”。随後劉女士又聯系了該訂單派送人員張某,張某稱“超過一個星期不取件系統就會自動簽收”。
劉女士再次聯系了中國郵政高新區投遞部,工作人員稱“快遞放在媽媽驿站或者菜鳥驿站後就跟我們沒關系了,物流信息也是驿站那邊系統自動更新的”。“我算是明白了,媽媽驿站工作人員和快遞人員分明在互相甩鍋,推卸責任,好在快遞包裹還在,要是丢了那就更麻煩了”劉女士稱。
那麼在收貨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到底能不能提前簽收快遞呢?陝西知能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明明表示“這個回答應該比較明确,不能簽收。
快遞公司的主要義務是将貨物安全、快捷地交付收貨人。一是貨物安全運輸;二是明确交付;三是在規定時間内交付。在收貨人沒有簽收或者委托他人簽收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或者快遞員不得擅自處分投遞的貨物。就該起事件中,劉女士可以通過國家郵政投訴網站進行投訴,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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