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的商品,拒簽買家需要承擔運費嗎?買家退款違法嗎?
善言法務普法行動
知乎上看到網友的問題,家裡上初中的小妹在微商那邊免費獲得一個首飾,填了家裡人的電話号碼,家裡人不知情拒簽引發的一系列烏龍事件。“貨到付款要付25塊錢郵費”微商找麻煩要求賠償50塊錢。恐吓她家小妹,是不是發信息恐吓。
隻看題目就知道家人很着急,但是這個恐吓也太無厘頭了。消費者有自主買賣的自由,尤其是網購時代,對方不想要了就可以退款,拒簽本就不需要承擔運費。
細看網友提供的微商發的聊天記錄,還挺像那麼回事兒的,居然還有律師事務所坐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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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售後要求承擔運費和損失,要求給50塊錢,要不就等着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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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居然還有人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發來短信,告知對方要是不處理售後會直接起訴她,還讓她回戶口所在地,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等一些列的東西準備接受起訴。人家還是初中生,沒滿14周歲的都不接受刑事處罰,你這種欺騙孩子手段真的曝光到法庭會不會把這整條産業鍊給挖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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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正經的借着律師的名義寫恐吓語着實可怕,對方買東西有權拒收,25塊錢的事情就要鬧到法院,還要影響以後的信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難道不是“畫虎謀皮”嗎?這一系列的行為就是為了讓小姑娘把50塊錢打過去。具體有沒有起訴我們就不知道了,不過為了25塊錢的事情,尤其是快遞原路返還,對方隻需要承擔單方面運費的情況,成本有沒有25塊錢都不清楚。
這點兒錢都争的公司,會舍得拿訴訟費後的各種費用嗎?(難以想象)
貨到付款的快遞收件人是可以寄收的,快遞員并不會強制要求收件人交費,快遞員沒有這類權利,這樣做是違法的。
收件人對任何快遞都是可以拒收的,不然如果不能拒收一定要付款,那麼某些人不是可靠這個賺錢了。
賣家既然做貨到付款的活動,就應該承擔貨到付款的風險。
微商免費送禮品活動沒有套路的營銷不是好營銷,套路太深的營銷亦不是好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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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微商特别紅火,隻要有點兒想法的人就可以通過互聯網賣出東西(無怪乎實物或是虛拟産品),微商吸粉是其做好銷售的第一步,所以為了吸粉而産生的活動千奇百怪。加好友免費領禮品就是一樣,經久不衰,很多人會進套路。幾十塊的運費扔了也就扔了,要是因拒簽惹來一堆麻煩就很不劃算。
“貪小便宜吃大虧”乃亘古不變的道理。
若想要買東西或者領禮品還是走正規渠道的好,最起碼可以保證“投訴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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