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稱聯通事先未征求用戶意見屬壟斷行為
北京晨報訊 近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成立以來受理了首例以消費者個人提起的壟斷維權糾紛。2011年底,聯通公司發布通告稱将于2014年12月31日終止小靈通服務,原小靈通用戶升級後将享受“四大特權”。原小靈通用戶景先生和丁先生認為升級後話費比原來貴,以涉嫌壟斷起訴聯通公司。
百餘号碼将作廢
景先生和丁先生均在京做生意,認為聯通推出的小靈通輻射低、資費低,且70元包月可以不限時撥打語言電話和發送300條短信,從2008年開始,二人開始購買小靈通手機給員工使用,到2010年,景先生名下擁有175個小靈通号碼,丁先生更是有272個小靈通号碼。
而2011年11月13日,聯通公司通過網站、營業廳等方式發出《關于終止小靈通服務的業務公告》,公告稱,由于設備供應和技術支持等原因,小靈通的通信服務質量難以繼續保證,因此決定于2014年12月31日24點整終止小靈通服務。公告同時提出小靈通轉網升級2G業務的“四大特權”。這也意味着景先生二人手中的小靈通号碼要想繼續使用隻能升級成2G業務,否則這幾百個号碼就将作廢。
用戶指責聯通壟斷
而景先生二人認為,原來的小靈通資費套餐除了能夠70元包月不限時撥打語音電話,還贈送300條短信,價格十分優惠,也符合自己的需求。升級成2G後,雖然享受所謂的“四大特權”,但資費也無法與以前的小靈通資費套餐等同。且聯通公司在做出停止服務的公告前,事先未征求包括原告在内的廣大小靈通用戶意見,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經營行為。
此外,景先生二人還指出,聯通公司為加速小靈通業務的退網,從2011年起,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便大量拆除小靈通基站,導緻小靈通用戶的通話質量沒有保證,事後卻仍然按月收取用戶的資費套餐,這種行為屬于欺詐經營行為。
據此,景先生二人認為聯通公司在經營北京地區固話、小靈通業務占有絕對市場支配地位,而其未經與小靈通用戶充分協商便單方宣布終止小靈通業務以及推出小靈通轉網升級資費套餐的規定,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逼迫用戶高價購買業務的壟斷經營。
因此他們将聯通公司起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要求撤銷對方宣布中止小靈通業務和轉網升級辦法的行為,并要求聯通方面為其二人共計447個小靈通号碼以每月70元套餐(不限時語音通話、300條短信)平行升級至2G、3G資費套餐,同時判令聯通公司返還二人447個小靈通号碼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繳納的套餐話費共計1126440元,并賠償兩位原告損失共計1126440元。
目前,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已受理此案,法院将于近期開庭審理。
晨報記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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