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柳南區和平路星園林居小區15棟、16棟地下6号車庫近期突然被法院貼了公告,說是該車庫已抵押,将拟對車庫予以拍賣處理。該消息在小區居民間“炸了鍋”。記者就此進行走訪。
星園林居小區6号地下車庫。
法院張貼通告,車庫已被抵押
18日上午,記者聯系網友了解到,1月14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來到該小區,張貼了公告。
法院張貼的公告
記者看到,在該車庫内張貼有多張上述公告。車庫内所停車輛不多,有一名女管理員在值班。該管理員表示,她對車位抵押情況不知情。
業主自發征集材料。
房開抵押在前銷售在後
18日上午,該小區15棟居民鐘先生的妻子提供了與原房主簽訂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原房主與房開方簽訂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記者看到,原房主吳先生和鐘女士是在2018年9月13日與房開方簽訂車位轉讓協議的;而鐘先生則是2019年11月5日購買了吳先生及鐘女士的車位。車位是6号車庫第11号。從協議書上,記者看到房開方的法定代表人是陳華。
原來的房主購買車位時簽的協議。
房開方雇來管理該車庫的王女士向記者表示,她目前人不在柳州,她并不清楚房開方銷售車位的具體情況。她隻負責收取管理費,然後安排工作人員負責好各自區域的衛生和秩序工作。她沒有房開方及陳華的聯系方式。
原來的房主購買車位時簽的協議。
律師認為涉嫌欺詐
記者通過“天眼查”APP查詢到柳州市星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及該公司的一個聯系電話。18日至19日,記者多次聯系該電話号碼,手機顯示其所在地為廣西南甯,但卻無法接通。
天眼查上面查到的和本次公告相關的案件情況
記者探訪該公司地址——和平路134号星園林居1棟1-7号,發現該處沒有該房開公司所設的辦公點。記者還從該小區物業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他們日常隻與王女士聯系,他們也沒有該房開方及陳華的聯系方式。
按該房開公司的地址記者實地查看,發現已沒有這家公司
業主所購車位該何去何從?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車位産權可以認定為商品房買賣。業主在認購車位之前,房開方如果未告知認購業主車位已經抵押給銀行的事實,涉嫌民事欺詐,業主可要求房開公司雙倍賠償。
對此,黃華建議,業主可向有關部門反映,讓房開方、業主、金融機構等三方進行協調,盡力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若無法協商解決,業主可向法院起訴。值得注意的是,若房開公司尚未被注銷,則應以房開公司為被告,若房開公司已被注銷,則應以其股東為被告。對于找不到房開方及其負責人等情況,黃華表示不會對業主的起訴造成影響。對于鐘先生的情況黃華表示,購買二手車位的業主,可以作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
來源丨柳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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