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撫養和子女贍養的區别?扶養、撫養、贍養區别何在?不知從何時起,“我養你”成為了非常流行的表白語那麼撫養、扶養和贍養的概念您能分得清楚嗎?,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夫妻撫養和子女贍養的區别?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扶養、撫養、贍養區别何在?
不知從何時起,“我養你”成為了非常流行的表白語。那麼撫養、扶養和贍養的概念您能分得清楚嗎?
撫養
撫養就是“保護并教養”。撫養關系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并且是長輩對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護并教養,強調的是教育和保護。撫養的目的是要讓子女健康成長。
扶養
扶養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扶養泛指特定親屬之間根據法律的明确規定而存在的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輔助照顧的權利義務關系,囊括了長輩親屬對晚輩親屬的“撫養”,平輩親屬之間的“扶養”和晚輩親屬對長輩親屬的“贍養”三種具體形态。狹義的扶養則專指平輩親屬之間尤其是夫妻之間依法發生的經濟供養和生活扶助的權利義務關系。
贍養
贍養主要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幫助。
我國《婚姻法》按不同的主體的相互關系對撫養、扶養、贍養分别加以規定,其“扶養”則屬于狹義的。而《刑法》、《繼承法》、《民法總則》等法律規範中又是都适用“扶養”,其“扶養”屬于廣義的。基于此,在法學研究和法律适用總體上,我們應按廣義的“扶養”來理解,在具體的親屬關系中,則不妨分别指稱。
關鍵是要區分不同主體的相互關系,簡單來說,撫養的主體關系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孫。而兄弟姐妹之間則是扶養關系,而非撫養關系。《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了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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