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是急診科常見的急危重症,是指嚴重感染導緻的低血壓持續存在,經充分的液體複蘇難以糾正的急性循環衰竭,可迅速導緻嚴重組織器官功能損傷,主要死亡原因為多器官功能衰竭,病死率高。
感染性休克是微生物與機體之間相互作用的複雜、變化的過程,從病原微生物感染、到早期的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response syndrome,SIRS)、代償性抗炎反應綜合征(compensatory anti-inflammatory response,CARS),具有高度的異質性,需要在不同階段個體化、同一個體階段化調整和幹預,因此,感染性休克的臨床幹預應該是一個“邊診斷邊治療”的過程。
2.感染性休克的危險因素
感染性休克的危險因素包括年齡、身體狀态等一般因素,還包括基礎疾病狀态、解剖結構的破壞、相關實驗室指标和藥物因素等。感染性休克的危險因素見表 1
3.感染的診斷标準:
存在感染的臨床表現、實驗室或影像學證據。
SIRS 的診斷标準:
1) 體溫>38℃或<36℃;
2) 心率>90 次/分;
3) 過度通氣(呼吸>20 次/分或 PCO2<32mmHg);
4) 白細胞增多(>12×109 /L);或白細胞減少(<4×109 /L);或有超過 10%的幼稚白細胞。
低血壓:
成人 SBP<90mmHg,MAP<70mmHg,或 SBP 下降>40mmHg,或低于正常年齡相關值的 2 個标準差。
組織低灌注标準:
1) 高乳酸血症:血清乳酸>2mmol/L;
2) 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延長、皮膚花斑或瘀斑。
4.器官功能障礙的診斷标準:
5. 感染性休克的治療
1)、應快速評估并穩定患者的生命體征,盡早經驗性使用抗菌藥物,并基于對患者病理生理 學狀态的分析以及器官功能障礙的評估;
2)、感染性休克的治療包括初始治療、抗微生物治療、組織器官功能支持等;
3)、治療過程中應注重個體化因素,而不能固守于程序化的标準治療。
5.1. 感染源控制
1)、明确感染部位,并考慮盡早采取措施控制感染源(12 h 内)。 在控制感染源的基礎上,推薦在感染性休克确診後盡早開始(1 h 内)靜脈使用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
2)、推薦初始經驗性抗感染治療應包括可以覆蓋所有可能的緻病微生物。
3)、對感染性休克患者,建議經驗性聯合治療不超過 3~5d。一旦病原菌的藥敏确定,結合患者臨床情況降級到最恰當的單藥治療。
5.2.經驗性藥物選擇及給藥方案
以上内容來源于中國急診感染性休克臨床實踐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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