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府谷縣公安局城區交警中隊稽查布控預警:在河濱路方向由西向東駛來一輛小轎車,車頭車牌号數字被遮擋,收到預警後,城區交警中隊民警迅速其攔截。
經查,駕駛人對自己遮擋車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駕駛人陳述:早上7點左右,他和懷孕的妻子在三道街送孩子去上學,在路邊臨時停放,為了躲避監控攝像頭,他的妻子用毛巾将車頭車牌号數字全部遮擋住。送完孩子後忘記将毛巾取下,乃至在道路行駛時被攔截。
目前,該男子因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故意遮擋機動車車牌号,違反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民警對其做出了駕駛證一次記12分,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華商報記者 楊虎元 通訊員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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