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機動車已經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并交付,但因種種原因始終未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登記(俗稱:車輛過戶),有的甚至已産生二次、三次非法交易導緻車輛下落不明,當原車主收到車輛違法告知信息或逾期未檢信息時才如夢初醒多方求助。
那麼
機動車買賣不按規定“過戶”
可能導緻雙方承擔哪些風險?
車輛“過戶”又當如何辦理?
相關規定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此規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雙方可能承擔的風險
原車主
1.車輛産生交通違法,如新車主不去處理,原車主名下會一直處于車輛“違法未處理”的狀态;
2.車輛達到報廢标準,新車主未按相關規定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或者新車主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機動車年檢,車輛被強制報廢,那麼,原車主名下會存在“逾期未報廢”車輛,進而可能影響原車主辦理其他車駕管業務;
3.原車主在法律上依然是車主,一旦車輛發生事故,原車主可能需要承擔車輛未過戶的連帶責任,并有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風險!
新車主
1.如果無法過戶,可能該車存在問題,購入此類車輛新車主可能存在财産損失風險;
2.原車主如有經濟糾紛或因家庭關系糾紛産生訴訟,法院可能會将其名下車輛全部查封;
3.車輛再次轉手交易可能無法履行合同!
風險案例
據統計,在2018年當中,全國二手車的交易量達到了1382萬輛。在如此龐大的二手車交易的同時,也會存在一些隐患,尤其是那些貪圖方便買賣二手車卻不辦理過戶手續的。
長沙男子周某向易某買來了一輛二手貨車,2015年1月周某開着貨車不不小心撞上了别人的車,交警部門對該場事故進行定責以後判決周某承擔主要責任,由周某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貨車的投保公司也進行賠款。隻是周某在向易某購買貨車時并沒有進行過戶,所以保險公司将理賠款打給了易某,但易某并沒有将賠款交給周某。
2016年4月,周某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易某歸還保險公司彙入的9萬多元。易某不服上訴,嶽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但易某一直拒絕歸還,幾個月後,周某向汨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易某依然拒絕歸還。
于是法院先後兩次對易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易某在第二次拘留期間與周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在支付現金2萬元後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雙方約定易某分多次還款,但之後易某仍拒不履行義務。直到易某被公安機關再次逮捕,他的家屬才代替他支付了剩下的保險公司賠款。
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到,二手車不過戶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對于買賣雙方來說都會有比較大的麻煩。因此二手車過戶對于二手車買賣來說非常重要。
機動車轉移登記辦理方式
攜帶資料
◇ 新車主身份證明(原件)
◇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憑證(二手車交易票)
◇ 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 《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辦理地點
◇ 當地公安局交管支隊車管所
(外地車輛可到車輛登記地車管所咨詢辦理)
業務流程
◇ 查驗車輛
◇ 業務受理
◇ 機動車選号
◇ 繳費、制牌、制證
◇ 業務辦結
溫馨提示
1.機動車所有權發生改變的,原車主有責任和義務督促新車主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如有車輛“過戶”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情形的,建議原車主通過多種途徑盡快尋找到新車主,督促其辦理”過戶“手續;
2.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申請轉移登記時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将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4.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間,前往車駕管人工窗口辦理轉移登記的,申請人辦理業務時,請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亮碼、登記等,等候時請自覺保持1米以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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