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右轉專用車道是否讓行?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廳關于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右轉機動車未依法讓行引發的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發布施行,現對機動車右轉讓行管理措施作相應調整,特通告如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機動車右轉專用車道是否讓行?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廳關于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右轉機動車未依法讓行引發的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發布施行,現對機動車右轉讓行管理措施作相應調整,特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右轉讓行管理措施實施範圍調整為:在蘇州大市範圍内道路上通行的中型以上汽車。
“中型以上汽車”是指:大中型客車(含專用校車、旅居車)、重中型貨車(含半挂牽引車)、重中型專項作業車。
二、駕駛中型以上汽車在通過路口時,駕駛人應當減速觀察,确保安全情況下通行。
駕駛中型以上汽車行經設有“停車讓行”标志的路口右轉時,駕駛人應當在停止線内停車,仔細觀察右側路況,确認安全後再慢行通過。
駕駛中型以上汽車行經未設置“停車讓行”标志的路口時,駕駛人應當注意觀察,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按照右轉通行規則慢行通過。
三、全市客貨運企業應當加強内部管理,督促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中型以上汽車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依法安全文明駕駛。
四、駕駛中型以上汽車違反上述規定,在設有“停車讓行”标志的路口不按規定停車讓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對車輛駕駛人外100元罰款,并記1分: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2022年4月6日起實施。
蘇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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