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記者 孫鵬偉
過期的茶葉還能喝嗎?
在适當的條件下“本品可長期保存”,
什麼條件是适當的?
長期是多長?
茶葉的保質期到底該由誰說了算?
近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監局”)發布了《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GB/T18745-2006<地理标志産品 武夷岩茶>保質期的解讀》(以下簡稱《解讀》)在業界引起了熱烈反響,茶企普遍表示支持,但争議也不少。
《解讀》介紹,長期以來大家對武夷岩茶的保質期理解很模糊,到底是三年還是五年?要怎麼标注才對?
讨論:茶葉的保質期标注,可否“模糊”處理?
暫且不論這個出發點是站在誰的角度、從誰的利益出發的,僅從文本看依然沒有明确“保質期”的概念和設定标準。
在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引用的《地理标志産品 武夷岩茶》裡,雖然沒有明确提到保質期要如何設定,但提到了包裝标識要按GB 7718《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标準執行。進一步查閱GB 7718《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發現這份标準已經于2012年4月20日廢止,并且在“國家标準全文公開系統”裡查詢到的與食品包裝标識相關的标準,全部處于“廢止”狀态。
那麼,原來的GB 7718《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是如何規定“保質期”的呢?這份原來強制執行的國家标準要求生産日期和保質期要具體到年月日。表述方式可以是“保質期至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食用最佳”等。
目前現行有效的,與武夷岩茶相關的幾份标準,都沒有明确保質期的概念以及設定标準。這是否意味着武夷岩茶的保質期标注可以“模糊”處理?
福建省元一律師事務所蔣雙灌律師認為不可以。他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識管理規定》(2009修訂)均明确規定在售食品要标注保質期,并且要明确到年月日。《食品标識管理規定》規定唯一例外的是“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态食糖類,可以免除标注保質期。”
在相關法律條款沒有修改的前提下,消費者和茶企之間依然有可能因保質期标注的規範性和真實性而産生争議。相關茶業标準和這份《解讀》依然不能明确界定武夷岩茶的保質期到底可以标多久。
消費者陳先生看到《解讀》後表示,“假如茶企标注他們的茶葉可以保存20年,從消費者知情權角度出發,我是否可以要求茶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他們的産品存放20年後不會變質?”
讨論:武夷岩茶可以标注長期保存有科學依據嗎?
《解讀》雖然引用了茶葉院士劉仲華的分析,但是介紹得不夠詳細。劉院士是如何進行分析的?樣本數量有多少?他在哪裡發表了這個研究成果?論文名稱是什麼?這些關鍵信息均無體現。記者在中國最大的學術論文平台上檢索“劉仲華 武夷岩茶”、“劉仲華 岩茶”、“劉仲華 20”、“劉仲華 健康”、“劉仲華 有害物質”等十幾個關鍵詞組合均未找到相關論文。記者多次撥打劉院士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截至記者發稿時劉院士也未對采訪短信進行回複。
劉仲華院士在《中國茶葉深加工40年》綜述論文裡倒是指出,茶葉天然營養和風味品質極易劣變。
記者搜索其他作者的相關學術論文發現,支持武夷岩茶或者其他茶類可以長期保存的依據主要來自于感官審評和主觀評價。而通過實驗對比方式分析成分指标的研究,結果多數認為茶葉的某些營養成分随貯存時間的增長而減少,而口味變化則或變好或變差,沒有定論。
《食品科技》2020年刊發的論文
目前暫未發現通過科學實驗手段如食品行業常用的“加速測試”來評估武夷岩茶保質期的論文。(加速測試是指在保證不改變産品失效機理的前提下,通過強化試驗條件,使受試産品加速失效,以便評估産品在正常條件下的保質期長短)
原農業部茶葉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有關專家張鹫(化名)在接受記者的電話采訪時介紹,之前在常規條件下觀察過不同年份綠茶的品質變化,結果顯示,一年之内的綠茶,營養成分和香氣滋味沒有明顯變化。一年之後兩者均有一定程度的減弱,“但菌群方面的指标變化不大。”他表示,武夷岩茶因為制作工藝與綠茶不同,更多研究還是從感官層面進行對比。
假設武夷岩茶長期存放後确實不會産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那麼香氣、滋味方面的變化是否含在“保質期”的範疇内?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50條指出,“食品保質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也就是說,包括茶葉在内的食品保質期要滿足兩個層面的内容,一個是衛生安全要保證,一個是風味特點要保證。
“有些武夷岩茶,别說放20年了,就是放三五個月都可能返青、變酸、變澀,像這樣的品質變化算不算變質?”消費者陳先生表示,大家買茶其實在意的不是他可以放多久,而是想知道這款茶到底可以保存多久的品質穩定性?“因為茶葉價格的高低,可能就因為一點細微的香氣和滋味區别而有幾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差距,如果這種變化不算變質,那茶葉市場價格必然很随意。”
讨論:保質期标注權可以讓企業自定義嗎?
解讀文件裡提到的GB/T 30375規範寫法是GB/T 30375-2013,即《茶葉貯存》标準。标準從産品、庫房、入庫、堆碼、庫檢等方面做了茶葉貯存的規範。雖然标準沒有指明适用對象,但從具體的規定來看更像是針對茶葉生産和貿易商而言的。因為普通消費者家裡幾乎不可能具備這樣的貯存條件。
另外,《地理标志産品 武夷岩茶》也指出武夷岩茶“貯存倉庫應滿足通風、幹燥、清潔、陰涼、無陽光直射的要求,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氣)、潮濕、易生蟲、易污染的物品混放。”這也是對茶企進行的規範。
福建省元一律師事務所蔣雙灌律師介紹,保質期是食品生産經營者對食品質量安全的承諾,盲目拉長茶葉的保質期同樣不一定對企業有好處。“等于是承諾對品質負責的時間周期也拉長了。”
兩份标準均是通過規範企業的行為來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和消費者的權益。如果讓企業自行定義保質期限,那麼誰來監督茶企确實嚴格按照規定貯存茶葉?誰來保證在符合這些貯存條件時,茶葉産品确實不會産生對人有害的物質?有沒有相關的研究證據?長期關注茶行業發展的媒體人士黃璇認為,将保質期标注權下放給企業,就如家長将監護權讓給小孩,自覺性強的确實可以更好地發展天賦,但自覺性差的怎麼辦?誰來管管茶葉的保質期?
在現實生活中好像沒有聽說誰因為喝過期的茶葉而危害了身體健康,但作為食品,茶葉又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否則商家就容易被打假、維權。另外在茶葉産能過剩的情況下,如果過期的茶葉不能銷售,那對很多茶農、茶企而言确實是筆不小的損失。這也許是《解讀》發布的深層原因。
但是,允許企業自行承諾武夷岩茶可以長期保存,符合多方利益嗎?
食品安全法以及很多相關法規的出台,就是為了規範生産經營者的行為,确保消費者和人民群衆的健康和權益。同時也是為了保障遵紀守法的企業利益,避免“劣币驅逐良币”。目前,在社會各界重點關注的食品領域,依然不時有商家頂風作案,偷換諸如面包、飲料等食品的生産日期和保質期,這樣的行為會受到社會各界的嚴厲譴責,甚至是法律的制裁。但怎麼換成茶葉,标準就寬松了。企業自己說茶葉可以保存多久就能保存多久?
根據中國茶業流通協會最新發布的《中國茶葉質量安全發展報告》顯示,我國茶葉及相關制品2021年上半年的抽檢合格率為99.35%,較去年同期下降0.03個百分點。目前我國茶葉質量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殘、非法添加、質量安全認證有待完善。
在這樣的情況下,讓茶企自行認定茶葉的保質期可以有多長,必然引發争議。在過去的一年裡,與茶相關的各部門、各協會均大力宣揚要統籌做好“茶文化、茶産業、茶科技”這篇大文章,但是我們在茶葉科技方面做得還遠遠不夠,相關的标準文件很多,但在重要問題上依然言語模糊,很大的原因是沒有科學的手段、可靠的依據來做支撐。茶葉發展至今,還無法單純依靠科技手段辨認市場在售的成品茶,是否真的來自某個地區,是否真的是某個品種,是否真的長期存放而不影響健康……與茶有關的标準判斷幾乎都來自一張嘴。
附: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GB/T18745-2006《地理标志産品 武夷岩茶》保質期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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