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都市現場綜合大連公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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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購車是在年輕人群體中的一種購車方式,然而遼甯大連的康先生卻因為貸款購車,苦惱不已。兩年前,康先生買了輛新車,貸款還了近兩年才發現,車子竟然是租來的。
事情要回到2018年年末,康先生想買一輛新車,但是手頭有點緊,這時康先生看到了“買新車,上毛豆,首付三千元”的廣告,廣告内容讓他十分心動,便下載了毛豆新車網的APP。康先生說,在毛豆新車網浏覽網頁的過程中,有多位銷售人員主動電話聯系了他。經過資質測試以及銷售的推薦,康先生購買了一款名爵ZS2018款1.5L自動豪華版,并在線上進行了下單。
從康先生的訂單信息中可以看到,當時康先生交了一成首付9980元以及3000元保證金,共計12280元。關于剩下的費用,銷售人員告訴他,要以貸款的形式分48期還清,每月還款2800多元。新車提回家後,康先生按月還款,直到前不久朋友買車向康先生詢問相關事宜,康先生才發現自己手中并沒有朋友所說的“大綠本”。
康先生說,車輛行駛證上所有人一欄寫的是“瓜子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康先生趕緊在毛豆APP查詢,才發現上面顯示的不是購車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
康先生:這個資産根本不是我的,我對這個車隻有使用權,現在我想賣車,我去跑滴滴都不行 。我問過很多次,包括給他們客服經理都打過電話,他們根本不正面回答你任何問題。
康先生說,這是他第一次買車,沒有經驗。他回憶購車當天,銷售人員曾給他發了一個驗證碼,說是用來簽訂電子合同的,提車時再次簽訂了一張紙質合同,而這些合同康先生手中都沒有,具體簽了什麼他也并不清楚。随後記者找到了當時為康先生辦理購車手續的銷售人員。
這位銷售人員表示,在為康先生辦理購車時,已經向康先生說明購車模式。而康先生則表示,從來沒有從銷售那裡聽到過租車的概念。針對當時兩個人的口頭約定已經無從考證,目前這位銷售人員表示,他已經不在毛豆新車網任職。記者又聯系了毛豆新車網的工作人員。
毛豆新車網公關部工作人員:這個用戶之前投訴過,也是我處理的。他認為他不知道購車模式這個事情,我們在當初用戶提車的時候,跟用戶簽署了一份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我們是要求用戶簽字、按手印,然後手持進行拍照的。他手持進行拍照的這份協議上面,已經明确說明在租賃期間車輛歸甲方所有,甲方就是我們 。
記者從這位工作人員處,看到了康先生與瓜子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補充協議,以及康先生手持協議的相片。協議第四條規定租賃期間,融資租賃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康先生表示,他到如今才知道自己簽的是租賃合同。除此之外,康先生表示,總款9萬多的車,他付了首付,後來查詢顯示總貸款本金卻為10萬多元。
康先生一度認為毛豆将金額弄錯了,而毛豆新車網工作人員則表示,“首期車款是以車輛的廠商指導價以基數乘以貸款比例,而資金提供方的融資/貸款本金,并不是車輛的廠商指導價減去首付款基數”,同時表示簽合同時已經告知消費者。
對此,有律師認為,從法律上來講,這種汽車租賃以租代購的方式并不違法,但是作為經營者,一定要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别是對這種新型的以租代購的方式,一定要事先向消費者進行明示和告知。如果經營者在事先沒有明确告知康先生,那麼經營者的行為就屬于欺詐了。反之,康先生也要對自己簽訂合同所産生的法律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方說已告知,一方說不知情,現在隻能通過合同證明。康先生很無奈,除了已經還款的7.6萬多元,目前他還有近6萬元沒有還,隻能繼續還款。毛豆新車網的工作人員表示,康先生買車兩年後才提出類似問題,他們覺得不可思議。如果個别銷售人員有違規現象,消費者如有足夠證據,公司會進行調查,協助用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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