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銘宇(南京師範大學)
近日,四川巴中一趙姓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銷售公司負責人為此回應,趙某微信朋友圈的發布條數等考核不合格,才被扣錢。
該公司規定其員工每月需要發布50條朋友圈,少發一條扣50元。除此之外,朋友圈也被禁止發布任何與公司産品無關的内容,違者一條100元。微信朋友圈本該是個人發布生活動态、增加好友交流的互動平台。而該公司将朋友圈與績效挂鈎的方式,讓原本屬于私人的朋友圈逐漸成為了公司宣傳的免費窗口。網友們紛紛表示:朋友圈現在都成工作圈了,免費為老闆發廣告。
公器私用的行徑一直以來為人們所譴責,私器公用的行為卻如雨後春筍般湧出。在筆者看來,公器私用是對公衆合法權益的侵犯,私器公用則是對個體合法權益的侵害。前者是在公權領域,後者是在私人領域,但歸根結底,都是對他人權益的侵占,都應該受到譴責。正如某位學者所言:在公域,我們因相互妥協而保全社會;在私域,我們因互不相幹而保全自己。當然,該公司的侵犯私域的行徑絕不是個例,要不然網友們也不會群情激憤。
然而部分企業所鐘愛的這種強迫員工發朋友圈的廉價宣傳方式,效果真的可以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多發不獎,少發則罰,員工們礙于生計,會向企業妥協。但這種妥協隻是無奈之舉。對員工而言,企業侵犯私人領域的行為會讓他們産生不滿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削減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影響企業營收。而對受衆來說,他們早就對這種朋友圈廣告審美疲勞,甚至有厭煩心理,從而影響産品銷售。廉價的朋友圈宣傳方式,對内消耗員工的耐心,對外消耗受衆的期待,有百害而無一利。
銷售企業的立身之本在于優良的産品選擇,而非廉價的朋友圈宣傳。企業沒有優質的銷售産品,再多的朋友圈火力覆蓋,也隻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所以,銷售企業的負責人,不妨放棄私器公用的宣傳策略,用更優質的産品來赢得消費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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