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休的雙休?來源:工人日報原标題 雙休日緣何成“難休日”,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難休的雙休?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來源:工人日報
原标題 雙休日緣何成“難休日”
每當有媒體細數職工休息休假權益,就會有網友“大倒苦水”,表示“能有正常的雙休日就不錯了,其他假期根本不敢想。”近日,記者采訪發現,國家法定的雙休日制度在現實中的執行情況并不樂觀。
智聯招聘發布的《2017年白領滿意度指數調查報告》也顯示,約85%的中國白領每周都要加班,21.3%的白領每周要加班5到10個小時。
雙休日“看上去很美”
“我得回公司一趟。”9月1日晚,北京白領王姗姗與朋友短暫相聚後,一臉無奈地趕回公司加班。今年碩士畢業的她,在一家大型家裝公司做财務工作,因為工作的周期性特點,每個月她總會有加班中度過周末的時候。“工作量大、人手又不夠,都習慣了”。
今年是雙休日制度施行的第24個年頭,對很多上班族來說,“每周工作5天,40個小時工作周制度”仍然隻是“看上去很美”。
北京市西城區環衛工人馬師傅告訴記者,每天自己的工作時長約為12個小時。談起周末是否需要加班,“由于人手緊張,我每周都要加班,身邊的工友們也基本如此。”他說。
“每天上12個小時班,沒有雙休日的工廠多了去了。”在江蘇常州,李平經營着一家規模不大的工廠,他向記者透露,一般工廠都說有雙休,但實際上基本上是虛設。在周邊大大小小的工廠,工人加班工資普遍在13元/小時上下。“訂單多,需要趕貨的時候,工人在周末肯定是要加班的。”他認為,雙休日無休雖然不合理,但卻是現實需要,“普通工人基本工資每月不到2000元,想要拿到更高的工資,隻有靠加班”。
付加班費時,單位“偷工減料”
采訪中,多位受訪人表示,即使加班了,在給付加班費或者補休上,用人單位普遍“偷工減料”。
在沈陽,就有一家公司拿勞動合同“說事”。沈陽某電梯公司電梯工柳旭因與公司簽訂了不定時工作制勞動合同,經常需要利用休息時間出工維修電梯且沒有加班費。當他向老闆索要加班費時,公司負責人竟然說:“單位申報了不定時工作崗,就算我讓你一天工作24個小時,不給加班費也沒有關系。”
根據《勞動法》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同時,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但記者調查發現,無論是安排補休還是給付加班費,一些用人單位執行起來都很随意。
“我們單位核算加班工資,發現費用太高了,就隻給補休。”在北京市一家網站工作的張文說。可經常“連軸轉”的王姗姗就沒那麼幸運了。她表示,即便單位給了補休,也無法正常享受。“項目來了,同事們都在忙,休假都會内心不安;就算要求補休,領導也會用各種理由拖延不批,拖着拖着,假期就不知道哪裡去了。”
此外,按最低額度給付加班費也是一些企業的慣用伎倆。“按規定一月加班不能超過36個小時,但很多員工包括我自己在内,有時候一月加班達100多個小時,可最終出現在工資條上的,隻有36個小時的加班費。”在北京市某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的安安無奈地告訴記者。
員工維權常遭“為難”
記者注意到,面對自己合理合法的權益遭受侵害,一些員工并非不清楚相關政策,存在“有些規定落實難,維護正當權益更難”的現實尴尬。
本報融媒體中心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當休假權益未得到落實,61%的受訪者表示在職時不敢維權。其中,56%的受訪者選擇“忍氣吞聲”;5%選擇“離職以後再維權”;會向單位主張權利的僅占比29%;而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占比最少,僅為10%。
“隻要用人單位确實侵犯了職工勞動權益,去告大概率會赢,然後呢?”采訪中,不少職工坦言,用人單位會想法子給敢于維權的職工“穿小鞋”,到最後逼迫職工不得不辭職,這樣一來,職工丢掉的還有“飯碗”。甚至有多位在人力資源行業從業的人士私下承認,對有過維權“案底”的職工,會在第一輪篩選簡曆時就被淘汰掉。
對此,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教授沈建峰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勞動者不敢維權背後深層次的問題之一是勞動者個人信息保護。他建議相關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在公開相關裁判文書的過程中能隐去勞動者的相關個人信息。(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受訪者均為化名 記者 趙琛 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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