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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無故要求員工停職合理麼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9-03 10:19:45

單位無故要求員工停職合理麼(員工在兩家單位做八小時倒班制工作)1

在現代的信息化、網絡化的社會,有一部分員工在正式工作之外,做一份或者幾份兼職的人大而有之。但近日,“一名員工在兩家單位做8小時倒班制工作,被原單位開除”的案情引發了思考。那麼,對于職場中,一邊有本職工作,一邊兼職的現象,大家都是如何看的?

觀點一

副業能增加“生存”底氣

據獵聘《中國人力資本生态十年變遷白皮書(2011-2021)》調研數據顯示,2021年,51.85%職場人表示擁有副業,相比2011年提升33.1%。

在疫情前,吳女士每逢周末都會在市内不同區域擺攤,售賣耳環、手鍊等首飾。“我的主業是行政,做這個副業也是因為自己比較熱衷于首飾,想通過擺攤分享給更多的人。”吳女士表示,“現在年輕人壓力比較大,消費跟工資不成對比,主業的收入隻能維持基本的生活。”她說,“在市集擺攤的攤主年齡基本在23歲到35歲之間,基本都是有各自的主業,将擺攤作為副業。擺攤的話其實收入不算穩定,副業現在隻能占主業的四分之一,但作為一份額外的收入也還不錯。”

在不少人看來,兼職、副業算是一個輔助,是減輕自身經濟壓力的一種積極的應對方式。支持副業、兼職的職場人認為,如果現有工作暫時沒有上漲空間,薪資也趨于平穩,那麼最适合提高月收入的方式就隻有副業、兼職。

知乎平台上有這樣一道問題:“如果有兩類工作收入,一類是僅主業月入1萬元,另一類是主業8000元,副業2000元,你會怎麼選?”

從回答來看,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後者。事實也确實證明,主業 副業這種混合收入模式,所帶來的穩定性,還是要大于僅一項主業收入的,尤其是碰到“意外”時,這一混合模式的優勢性體現得更為明顯。能夠看出,回答者們的真實感受是:多一份職業,就多一份底氣,多一份收入,就少一分對生活的恐慌。

觀點二

下班兼職也要謹防勞動風險

還記得去年北京一場疫情發布會上的流調報告,引發了網上許多人的共情。流調行程軌迹勾勒出的是一個個普通勞動者在大城市的奮鬥軌迹。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有多少人還在拼搏、奮鬥?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奔波忙碌的勞動者們,有沒有關注到自己的勞動權益?

随着新就業形态的出現和發展,人們選擇下班後做兼職的越來越多。那麼,是否所有勞動者都可以從事兼職?滬上勞動法律師石先廣表示,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通過兼職獲得經濟利益。若是國家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取得有關機構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那麼,除此之外的職業,是否有自由兼職的權利?用人單位能否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兼職屬嚴重違紀?律師認為,勞動者利用的是業餘時間,單位隻能規定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行為,單位簡單粗暴地規定下班後兼職嚴重違紀不符合法律規定。

但是他也同時指出,勞動者在其他單位兼職的,建議該單位通過保險分散風險,并為兼職人員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别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現實中,兼職行為往往因為勞動次數和就業單位不固定,勞動關系處于不穩定狀态,鮮有用人單位會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這也增加了兼職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的風險。

觀點三

高強度打零工應該“亮紅燈”

随着就業形态的多元化發展,勞動者在下班後從事第二職業的情況越來越多見,但如勞動者利用休息時間在外從事強度較大的工作,不僅不利于身體健康,還容易因休息不夠影響本職工作,甚至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石先廣律師以一例“南京一員工在2家單位做8小時倒班制工作,被原單位開除”的法案為例,指出,勞動法律法規雖并未禁止雙重勞動關系,但勞動者仍依法對用人單位負有忠實勤勉義務,其“兼職”應以不對用人單位造成不利影響為限。故在勞動者因兼職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時,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權。本案不僅保障了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權,也在于提醒勞動者在工作之餘“兼職”時,仍要遵守忠實勤勉義務,不能影響到本職工作,更不能侵害用人單位的利益。

因此,有觀點認為,在決定副業時,職場人應該合理地計劃時間,并考慮可以在副業上花費的時間、精力、計劃和期望。如果沒有足夠的時間,可能會遇到影響休息或正常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該停下來考慮副業的意義,不要因為兼職而迷路。

觀點四

兼職同樣需要堅守職業操守

近年來,關于員工在外兼職被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時有發生,有觀點認為,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不主張員工外出兼職是為了防範企業信息洩露以及公共資源被私用。

也有網友認為,企業的顧慮并非不合理,“在職員工如果是去你的競争對手公司做兼職的話,這樣是不道德的,因為畢竟你所兼職的公司是你的競争對手公司,他們很有可能會通過你取得一些你們公司的機密,”有網友指出,進行兼職的前提是不能損害本職單位的利益,尤其忌諱到有競争性的同行單位兼職,更不能利用原單位的資源和便利條件,甚至商業秘密為兼職單位謀利益。

對此,也有律師建議,“企業等其他單位人員外出兼職經常會涉及專利知識、商業秘密、同業競争、客戶資源,兼職活動時要注意分寸,最好提前征求原單位同意,避免産生法律糾紛。”

90後觀點

為打工人創造良好的兼職環境

近幾年來,兼職、副業成為了大多數年輕人的選擇,似乎每個人的身邊都有那麼幾個“斜杠青年”。筆者認為,對打工人沉迷于搞副業這種現象,要一分為二地看待。一方面,熱愛搞副業,說明他們有上進心,在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财富增量,追求更加有品質的生活。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家的經濟壓力較大,僅憑一份工作薪酬無法維持自己想要的穩定生活。

此外,兼職現象,實際上是為社會營造了務實的就業氛圍,不僅在當下帶動就業指标,更因兼職可能帶動的創新性而具有長期發展的價值空間。為此,社會要為這一群體打造一個良好的兼職環境。

首先需要解決的,就是為兼職、副業正名。兼職、副業就是“不務正業”的觀點,在一定範圍内仍然存在,尤其是用人單位,恐怕不會樂于見到員工把精力放在第二職業上。這就需要觀念的協調與法治的跟進,既要對影響本職工作的做法“亮紅燈”,讓精于主業、幹好主業成為基礎共識;也要為員工個人可支配時間“開綠燈”,營造良好的兼職、副業環境。

筆者認為,其實主業和副業之間可以并行不悖、互相促進,有的高校、事業單位以文件的形式鼓勵教師、職工合理兼職,就是值得借鑒的做法。但是,目前參與人數較多的兼職模式,也有不少不規範的現象,比如網約車、微商、直播帶貨等兼職的質量糾紛、工傷、平台違規“擦邊”等。隻有加強監督管理,才能以合規之力保障這類兼職健康發展。(勞動報記者 陳甯)

70後觀點

在兼職中實現夢想

巴菲特說過:“錢可以讓我獨立。然後,我就可以用我的一生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如今,現實中不少年輕人正是通過“兼職”,像巴菲特那樣實現自己的夢想。

通過兼職、“打兩份工”,有人誤打誤撞,把愛好變成副業;有人從“小”做起,“錢”途無量;也有人從兼職的生活裡,體會到了不一樣的人生樂趣和成就感。

而且無論是為了多一份收入而兼職,還是為了實現個人夢想所做出的兼職,抓住大好的青春時光,大膽嘗試,這樣的舉動都是值得尊重的。

但筆者想說,相比兼職,因為技能、經驗等原因,本職更應該成為實現個人夢想的“主陣地”。努力奮鬥在“主陣地”,同時不放棄在“副陣地”上嘗試,這樣離成功才能會更近一些。(勞動報記者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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