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從人中判斷健康?“氣反”一語出自《内經》《素問·五常政大論》曰:“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氣者,屬病氣,即疾病發生、發展和變化的規律;反為相反之意,在此指發病部位相反故氣反者,是指機體内在病理變化與主證不相一緻,疾病的原發部位與病理變化影響之部位(主證出現部位)剛好相反的一類特殊病變正如張志聰注此語所說:“氣反者,謂上下内外之病氣相反也”張景嶽更指出其部位相反的特點:“氣反者,本在此而标在彼也”,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怎樣從人中判斷健康?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氣反”一語出自《内經》。《素問·五常政大論》曰:“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氣者,屬病氣,即疾病發生、發展和變化的規律;反為相反之意,在此指發病部位相反。故氣反者,是指機體内在病理變化與主證不相一緻,疾病的原發部位與病理變化影響之部位(主證出現部位)剛好相反的一類特殊病變。正如張志聰注此語所說:“氣反者,謂上下内外之病氣相反也。”張景嶽更指出其部位相反的特點:“氣反者,本在此而标在彼也。”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部位上有上下、内外、左右之分;髒腑經絡與五官九竅、四肢百骸之間有着密切的聯系。各髒腑、組織、器官在生理上相互聯系,共同完成機體的生命活動,維持着機體内環境的自我穩态和内外環境之間的協調有序變化穩态。人體在發病時,往往會從病變的原發部位影響到其相反的一面,從而産生病本在上,其标在下;病本在下,其标在上;病本在内,其标在外等現象。《内經》稱這種現象為“氣反”。“氣反”現象的産生,和髒與髒、髒與腑、髒腑與形體及官竅之間的結構和功能上的緊密聯系不可分割。如咳嗽,其病位在肺,其病機主要是肺的宣肅功能失調、肺氣上逆而作咳,但與全身各髒腑的功能失調密切相關,故《素問·咳論》曰:“五髒六腑皆令人咳,非獨肺也。”因此,人體雖有上下左右、陰陽表裡之分,但在氣血貫通下形成了一個有機整體,不論疾病發生在哪個部位,陰陽表裡相參,上下左右相移,均可影響到與之相關包括相反的部位,并可能在相反部位形成影響患者的主症,而形成“氣反”病變。
應用領域(一)氣反治則
張景嶽曰:“其病既反,其治亦反。”既然氣反病變是疾病在發生、發展變化過程中,其病理變化部位與主證所顯示的部位正好相反,那麼治療也就應該主要針對病理變化部位進行治療。這就是氣反治則,是針對氣反一類病變而确立的治療原則。
氣反治則是整體觀念的體現。《内經》論治總的精神是整體觀念,如“治病必求其本”、“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等,均是“辨證求因,審因論治”的整體觀念的體現。《内經》論治的整體觀念以治病求本最為關鍵。氣反治則也反映出治病求本的總原則。病理變化即原發部位為“本”,主證所顯示的部位即氣反部位為“标”。氣反原則反映了疾病的本質與現象、原因與結果、原發與派生等方面的矛盾關系,觸及到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的關系問題。“原發部位”的病變,類似于疾病的根本矛盾;“氣反”部位的病變,類似于被根本矛盾所規定和影響着的其他矛盾。在疾病存在的整個過程中,其根本矛盾即原發部位的病機性質沒有發生變化,但被根本矛盾所規定或由根本矛盾所派生的其他矛盾,即氣反部位的病理變化卻産生、激發、發展了,成為患者自我感覺的最痛苦的病變,也是為醫者在一開始接觸患者時所能抓住的主證。
疾病的發生、發展,總是要通過若幹症狀而顯示出來的。但這些症狀隻是疾病的現象,還不是疾病的本質。隻有在充分地搜集、了解疾病的各個方面,包括氣反部位的主證在内,在中醫學基礎理論指導下,結合病因、髒腑、經絡辨證,從整體觀念的角度,來探求機體上下、左右、内外之間的聯系,才能透過現象看出本質,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和原發部位,“申明上下内外,病氣有相反者”(清·高世栻),才能确立恰當的治療方法。因此,氣反原則實際上是中醫學治病求本、審因論治原則的具體體現,是中醫辨證論治理論與氣反這一類特殊病變相結合的産物,是中醫治則在氣反病變的反映。
在區分了疾病的原發和繼發部位,确立了治療的主次先後之後,就要采取措施進行治療,使疾病的根本原因得以根除,恢複體内自身整體穩定性和内外環境的統一性。氣反病變的治療原則就是一個,即針鋒相對。證候所反映的是機體内外環境的協調有序狀态及機體自身整體穩态的破壞狀況,尤其是原發部位的病理變化狀态,我們就采取糾正這種失穩狀态的治療方法。當然,氣反病變中也有标本緩急之異,故應根據具體情況而急則治标、緩則治本、标本兼治;又有正邪盛衰之别,故也應視病情而先扶正後祛邪、先祛邪後扶正,或扶正與祛邪兼用。因此,氣反治則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但最終目的在于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解決主要矛盾,即解決原發部位的陰陽氣血失和狀态,恢複機體自身整體穩定性。
(二)氣反治法
氣反治法是在氣反治則指導下,針對某一類或某一種氣反病證而确立的治療方法。氣反原則應用十分廣泛,凡病标病位和病本病位相反者,無論其病因、病性如何,均可視病情化裁應用。古人在長期的臨床實踐中,總結出許多行之有效的氣反治法,有的甚至還有了專門的治法術語。
1、病在上,取之下
指病變部位在機體的上半部分,而治療時卻重在下半部。具體有以下方法:①釜底抽薪法。即采用通腑洩下法以治療上部各種實熱證的方法。張景嶽雲:“如陽病者治其陰,上壅者疏其下也。”高世栻雲:“氣壅于上,而宜降之。”汪昂更概括指出:“通其下而上病愈。”各種實熱,揚湯止沸,莫若釜底抽薪,故《内經》曰:“身熱得後利則實者活。”②《素問·五髒别論》雲:“魄門亦為五髒使。”魄門雖為脾胃所司,大腸所合,然亦與其他髒腑相關連。若魄門功能失常,失于開合,可緻氣機升降出入痞塞,髒腑功能不利,可用調魄門之開合治療五髒實證,使五髒之邪借魄門之道,從下而走。如通腑定喘法、止洩息喘法、攻下逐水法以及通腑逐痰治療癫狂法等。③小腸有熱,可循經上炎,而見心煩、舌赤、口舌生瘡等症,治可導熱下行,熱從溲出;亦可用吳茱萸調醋敷足心湧泉穴,引熱下行。④滋水涵木法。又稱滋補肝腎法,是滋養腎陰以養肝陰之法,适應于腎陰虧虛而肝陰不足以及肝陽偏亢之證,如眩暈、頭痛等。⑤金水相生法。又稱補肺滋腎法、滋養肺腎法,有“金能生水,水能潤金之妙”(《時病論》),适應于腎陰不足不能上滋于肺而緻肺腎陰虛之證,如咳嗽、聲嘶、音瘖及喉痹等。⑥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根,若腎氣不足,攝納無權,氣浮于上,則出現動則氣喘等症,治以補腎納氣為法。⑦腎虛水泛,上淩于心,而見水腫、驚悸等“水氣淩心”證候,治宜溫陽行水,正如離照當空,則陰霾自散。西醫常用噻嗪類利尿劑治療高血壓、頭昏頭痛及心衰,通過排水排鈉,減少血容量,以達利水降壓除病之目的,其原理與上病取下頗為相似。
2、病在下,取之上
指反映病變于下部,取治于上部。具體有以下方法:①提壺揭蓋法。是用通宣肺氣的方法以治療肺氣不宣之癃閉、便秘等證。這類病證若一味通利膀胱、大腸,很難獲效,必須采取提壺揭蓋法,一旦肺氣宣降,則上竅開而下竅通,二便自利。②逆水挽舟法。指表邪犯肺所緻下利,可用宣肺解表法治療。對“清氣在下”而生飧洩者,喻嘉言佐麻黃、桔梗、蘇葉等宣肺升清達陽,清濁分則洩瀉止。③高世栻雲:“氣滞于下,而宜升之。”氣虛下陷所緻久利脫肛、女子陰挺,片面固攝,難以奏效,若同用補氣升清法,其效更佳。氣虛下陷所緻的小便不利,尿頻短澀,尿後餘瀝,伴下腹墜脹,下肢浮腫,用益氣升提而達降濁利尿之效。
3、病在中,旁取之
病變于中部,取治于四旁。具體有以下方法:①《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從右治左,從左治右。”明·馬莳注雲:“蓋病在于中,而經脈行于左右,則或灸、或刺、或熨、或按,皆當取之于旁也。”循經取穴,是針灸療法的一項重要法則。②脾胃居于“中”,肝木、心火、肺金、腎水居于四旁。病在脾胃,可以從肝、心、肺、腎四髒用藥,如益火補土法、抑木扶土法等。張景嶽雲:“蓋治脾胃者,能調五髒即所以治脾胃也……五髒之邪,皆通脾胃。”有人據此而提出了補心火以生脾胃、安心神以運脾胃、宣肺氣以化脾濕、開肺氣以助脾升、疏肝氣以和脾胃、清心火以洩胃熱、溫腎陽以暖脾胃、滋腎陰以養脾胃等具體治法。③心主血與肺主氣之間聯系密切,心率之衡主宰于心,治節于肺,心動過速多為心肺陽氣盛,拟加味生脈散清金斂肺甯心;心動過緩多為心肺陽氣失于振布,主用麻黃振肺氣達清陽,合桂枝甘草湯通心陽;左心衰者主用葶苈大棗湯,其機理在助心陽而豁痰開肺。④肝與膽、脾與胃、腎與膀胱之間,通過經絡絡屬構成表裡陰陽關系,同時其部位又鄰近,發生病變時常可從其相反部位治療,這也屬于“中病旁治”之範疇。
4、病在旁,中取之
病位在四旁,取治于中部。具體有以下方法:①脾胃為氣血生化之源,“内傷脾胃,百病由生”,脾胃病變可影響到肝、心、肺、腎四髒,故四髒之疾也可以從脾胃論治。如培土生金法、培土制水法等。②髒屬陰位于中,腑屬陽位于旁,腑病均可從其髒進行治療。
此外,病在表,取治于裡;病在裡,取治于表等治法,也是中醫治療學中最為常見的治法。
參考文獻1、李經緯、餘瀛鳌、蔡景峰、張志斌、區永欣、鄧鐵濤、歐明.《中醫大辭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5年
2、宮樂輝,王瑞華,劉玉賢,《内經》“氣反”治則淺析,國醫論壇 2006年7月,第21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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