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依據: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号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業務對象:新購買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
所需資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2、交驗機動車。
3、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4、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曆證明;
5、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6、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7、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8、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9、不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産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0、屬機動車轉入的,需交《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機動車所有人将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如需同時申請抵押登記的,還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①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②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辦事地點:
1、交警支隊車管所服務大廳(袂花銅鼓嶺,隻受理進口車輛及大型汽車);
2、茂名大道車管業務便民服務站(高水公路荔晶新城斜對面,隻受理國産摩托車);
3、各車管分所(隻受理國産小型汽車):第一分所(油城九路沙田小區茂名市進達汽車廣場内)、第二分所(茂南大道28号茂名市鑫珑二手車交易市場内)、第三分所(高水公路288号茂名市金甯汽車城内);
4、各登記服務站(隻受理國産小型汽車)
辦事流程: 拓碼、照相、領取業務表格、領取車輛公告(車輛拓碼照相處)→檢測(免檢車除外)(檢測站)→驗車(驗車區)→業務大廳等侯辦理業務。
辦事時限:三個工作日
0668-28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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