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豐胸産品沒效果被騙?如今,很多商家會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宣傳信息,吸引顧客購買但如果産品的宣傳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消費者該如何維權?,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買了豐胸産品沒效果被騙?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如今,很多商家會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宣傳信息,吸引顧客購買。但如果産品的宣傳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近日,連雲港市中院就審結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銷售号稱快速減肥、豐胸、增脂的“天價内衣”的買賣合同案件,依法認定某化妝品店發布虛假内容、誤導消費者,構成欺詐,判決該化妝品店返還消費者已付款項,并賠償三倍損失,共計 6.36 萬元。
花兩萬多元買塑性内衣,穿後沒效果
李某在連雲港灌南經營一家化妝品店,借助該店又做起了塑形内衣的生意。為擴大銷路和産品影響,李某便利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廣告。
“喝熱水減肥、喝溫水豐胸、喝涼水增脂,并且通氣、通血、通便,含有 18 種礦物因子,64 根排汗導管,可以讓你冬暖夏涼,7-15 天平背平胃,3-6 個月打造裸身 S 曲線 ……”
一輪又一輪的廣告轟炸使得産品迅速打開了知名度,加上李某實際經營的化妝品店,不少愛美人士便直接到店内選購産品,範某便是其中之一。
範某一直對塑形内衣抱有極大興趣。2017 年上半年,範某看到了李某的朋友圈,便想試試。後了解到李某在灌南縣經營一家實體店,便徑直來到店裡咨詢。
在李某的熱情介紹下,最終範某購買了塑形内衣(長胸衣、塑褲、腰夾各 2 件)共計 21200 元,并累計向化妝品店支付款項 44726 元(其它款項尚未實際消費)。
經過一段時間穿戴,範某發現自己的身形并未有明顯效果,便向李某詢問。“人家效果都出來了,夏天效果還雙倍”。“在你後面穿的客人身材都好死了,你也不堅持穿 ……”面對範某的質疑,李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
2018 年底,範某不再相信李某的借口,向灌南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的化妝品店退還其支付的貨款 44726 元,并支付三倍賠償。
法院判決:虛假宣傳,三倍賠償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化妝品店與範某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系,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範某訴稱化妝品店虛假宣傳,要求化妝品店退還貨款并支付三倍損失,但無充分證據證實,該院不予支持。範某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連雲港市中院提出上訴。
連雲港市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化妝品店并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案涉商品能夠達到其宣傳的各種功效,“喝熱水減肥、喝溫水豐胸、喝涼水增脂”等産品宣傳内容無依據。同時也無證據證明案涉商品中包含其宣傳的相關成分,如 18 種礦物因子和 64 根排汗導管,系虛假宣傳。化妝品店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推介商品信息的行為,是銷售者對潛在消費者的廣而告之,明顯存在虛假内容,屬于欺詐,緻使範某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進行購買,現範某提出退還貨款,故雙方之間形成的買賣合同應予撤銷。
法院要求,雙方買賣合同撤銷後,化妝品店退還已收取範某的所有款項人民币 44726 元。範某應當将所購的案涉商品返還給化妝品店。同時,化妝品店在銷售案涉商品時存在欺詐行為,應當按照範某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實際消費金額 21200 元的三倍,即 63600 元。二審法院改判。
來源 | 揚子晚報記者 張淩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