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安裝拖拖拉拉,各種闆材“短斤缺兩”,竟然還漏做了整面電視牆!市民徐先生向新民晚報夏令熱線反映,他在“全友全屋定制”定做婚房櫃子,沒想到開開心心的一件事,竟鬧到“全家傷心”。記者調查發現,店方提供的訂貨合同是坑連坑、套連套,多處涉嫌霸王條款,讓消費者陷入了維權難的窘境。貨不對闆 合同埋坑
徐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11月,他在嘉定區滬宜公路3518号歐亞美建材家具城内一家“全友全屋定制”,為新房訂購了全部的定制櫃子,包括客廳、廚房、餐廳以及2個卧室,口頭約定于2022年3月底完成交付安裝。整筆訂單,經二次精量,最終價格是46888元(訂貨合同中原标注的總價是46000元)。
受疫情影響,“全友”交貨時間延後到了6月底。“實際于6月24日送到,25日才開始安裝。”徐先生說,延期他也認了,但在安裝過程中,發現對方漏了部分闆材,最誇張的是,竟然漏掉了一整面牆的電視櫃,原來對方失誤沒有生産。這嚴重影響了徐先生婚房的裝修進度。
在與店方交涉時,徐先生接連吃“啞巴虧”:其一,訂貨合同中交貨日期為空白,這使徐先生與對方交涉逾期責任時少了憑證;其次,訂貨合同中規定,甲方推遲送貨,每日支付的違約金為萬分之五。“這組電視櫃的交易價格是6355元,萬分之五的賠償,隻是每日3塊錢。”違約賠償 嚴重縮水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徐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他與“全友”簽訂的這份訂貨合同。記者看到,在該合同的“交貨約定”中,産品預計交貨的日期均為空白。此外,“違約責任”約定,“如乙方已付清貨款(徐先生于2月11日已付清合同款46888元),甲方因自身原因推遲送貨,從合同約定送貨之日起計算,每推遲一天按未送達産品實際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雖說有賠償,但這個“萬分之五”的賠償合理嗎?為此,記者咨詢了裝修建材商場紅星美凱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提供的定制類家具的訂貨合同,商家推遲送貨的延期違約賠付,是按千分之三操作的。記者查詢到,根據2013年上海市家具行業協會《上海家具行業行規三則》,逾期交貨或交貨不全,又沒有取得消費者認可的,“生産者、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計算方法是,按逾期商品貨款的千分之三×逾期天數”。
記者還從業内人士處了解到,另據行業規則,全額收取家具商品貨款的,經營者不能履約的,退回全額貨款,并為消費者作出按全額貨款20%的雙倍賠償。鑒于徐先生訂購的定制家具隻是部分沒有送達,這可以變通理解為,如徐先生不願意等待商家二次送貨而要求退貨,商家應該全額退回未做部分貨物款項,并為消費者作出沒有做部分貨物貨款20%的雙倍賠償。竟稱解決 拒絕解釋
記者與“全友全屋定制”(歐亞美建材家具燈飾店)的一位賈姓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對方稱,此事已經解決,不作解釋,“具體情況你自己去問消費者吧”。記者希望與店方負責人通話,賈女士表示“不方便提供”,又講店方沒有對外公開的電話,随後就挂斷了自己的電話。
記者緻電徐先生了解到,賈女士的所謂“此事已經解決,是目前雙方已有初步協商結果,6355元電視櫃退款,他獲賠1000元,另有部分少件漏闆店方再作補送。而徐先生因為工期延誤,繼續在外租房的費用每月就是4000多元。
記者再次與該店一位程姓負責人取得聯系。程先生表示,消費者下單後,公司生産、送貨、安裝的周期一般在45天左右,但鑒于疫情影響,有時會和消費者溝通後不再落筆約定具體送貨時間。至于訂貨合同違約責任中“萬分之五”的霸王條款,對方稱,合同是總公司提供的,是否和相關規定沖突他并不知曉。他會将相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反饋。
“全友”是否存在“霸王條款”?消費者的權益到底該如何得到保障?本報記者将繼續關注。
新民晚報記者 陳浩相關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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