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宋四家的座次排名和人選問題,應該排為蘇、黃、米、蔡,還是蔡、蘇、米、黃,還有蘇、黃、米、蔡的蔡是指蔡襄還是蔡京,曆來争議頗多,似乎已演繹成書史甚至是中國曆史上的一樁公案,這從諸多講述中國曆史之謎的書籍中均将此收為宋代的一樁曆史疑案這一現象即可以看出來。曹寶霖在其研究的早期曾經傾向于蔡京說;僅過三四年他的觀點即徹底轉變,認定為蔡襄說無疑;而在1999年出版的七卷本《中國書法史·宋遼金卷》中,曹先生更是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說:“南宋對本朝書家即所謂宋四家已有蘇、黃、米、蔡的座次排定,這個順序一直延續至今。……宋四家的排名依據,本身就兼顧了藝術和非藝術的兩大因素……這是一個綜合權衡的結果。或許首先由某人提出,而為社會所認同。但既然經受住了曆史的考驗,就不應該懷疑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應當說,這一觀點已經得到當今學者的普遍認同。早在1984年,水赉佑即已著文對宋四家的書史疑案進行了全面的考論,并且通過翔實的史料對蔡京說進行了駁難,從而肯定了蔡襄說的曆史真實性和公正性。
蔡君谟所書《洮河石硯銘》,筆力疏縱,自為一體,當時位置為四家。竊嘗評之,東坡渾灏流轉、神色最壯,涪翁瘦硬通神,襄陽縱橫變化,然皆須以放筆為佳。若君谟作,以視拘牽繩尺者,雖亦自縱,而以視三家,則中正不倚矣。字學亦有風氣,仆謂君谟之書猶歐公之詩也。繡江出示此卷,遂附識之,以質之知此中三昧者。至元辛卯二月廿有四日大梁王芝釋題于寶墨齋。(《西清劄記》卷一)
從宋末元初人王芝的這段題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宋四家當指蘇轼、黃庭堅、米芾和蔡襄四人無疑。這段文字是目前見到的最早關于宋四家的曆史文獻資料,《蘇黃米蔡》文中所言“最早解釋宋四家的是明初的王绂”,當為錯論。至元辛卯年即1291年,距元世祖滅南宋僅有十二年時間,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宋四家的提法早在南宋就已經約定俗成了。隻是從王芝的這段題跋中我們尚不能确定的是座次排名,究竟是蘇、黃、米、蔡或是蔡、蘇、米、黃抑或其他,而這也恰好給後來湧出的諸多争議留下一定的口實。元人宇文公諒(1333年進士)在《跋〈蔡端明書寒蟬賦〉》中再次提及宋四家:“先朝評書者,稱蘇子瞻、蔡君谟、黃魯直、米元章為四大家。”而元人許有壬(1286~1364年)更是将宋四家排列為蔡、蘇、黃、米,如果從簡稱角度來看,這是目前發現的最早排定座次的資料,倒頗讓人意外。他的《跋張子湖寄馬會叔侍郎三帖》雲:
唐以書取士,書以法晉,故多造精妙。宋人不及唐者,不獨人不專習,大抵法唐欲泝洄至晉而有未至焉。李建中後,蔡、蘇、黃、米皆名家。南渡稱張子湖。朱子稱其不把持,愛放縱九原,不可作,無從一問,不知書法果如斯而已乎?是三帖皆與同年鶴山馬公者也,吾同年劉壽翁不能忘情者有以哉。(元許有壬《至正集》卷七十二)
如此看來,在南宋和元代中期以前,宋四家的提法隻有四人之名實而無座次的論定,即四個人是确定的,但次序比較混亂,沒有固定排法,故其座次的排列最早也要遲至元末明初這段時間。明初人王绂在《書畫傳習錄》中首先對蘇黃米蔡宋四家的名實與座次提出質疑:“世稱宋人書,則舉蘇、黃、米、蔡,蔡者,謂京也,後世惡其為人,乃斥去之,而進端明書焉。端明在蘇、黃前,不應列元章後,其為京無疑矣。”後來附和者皆同此說,大抵不悖。比如明代張醜、孫鑛,清代朱和羹、鄭燮,近人潘伯鷹等,這些觀點的立論依據均祖述王绂,均無什麼特别的根據,“并沒有列舉什麼材料,而隻是以生活年代先後來解釋蘇、黃、米、蔡的”。王绂的質疑比王芝至少遲100年,比元人宇文公諒、許有壬也要遲很多年,但是從兩人的叙述看,南宋并未排定四人座次,隻有四家名實,故王绂及後世的諸多質疑就隻能是拳頭打在棉花上,沒有着落的,此其一。其次光依年齡先後為駁難依據則完全不能令人信服。當然,也有根據年齡大小來為蔡襄鳴不平的聲音,同樣也是出現在明代初期。陳璧《蔡君谟十帖真迹》跋雲:“在宋号善書者,蘇、黃、米、蔡為首。俗評以君谟居三公之末,殊不知君谟用筆有前代意,優劣自可判也。己未四月,陳文東拜觀。”有人更明确地将蔡襄置于首位。這種按照年齡來重新論定座次的做法亦不符宋人原意,也很牽強。倒是像明代王世貞從書法角度所發的言論對于駁難他議具有力度:“唯蔡忠惠奕奕神令,得晉人筆,名所以冠四家,不虛也。”這種維持宋人原判的聲音自明初以後不斷響起,陣容最大,如明人王直、楊慎、焦竑、潘之淙、徐火勃、盛時泰、于策、趙崡,清人汪由敦、梁廷枬、陳邦彥、錢泳、梁章钜、姚廣平、楊恩壽,近人張伯駒等。
縱言之,從現有材料看來,宋四家之說在南宋已有此說,隻是未有座次排定,元代時宋四家的提法一直沿用舊說。而蘇黃米蔡座次的排定大約是在元末明初。宋四家之蔡的的确确應為蔡襄。對宋四家提出質疑起始于明代,後附說寥寥,終究未成大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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