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江湖書法,單純的自娛自樂是可以的,但出來招搖撞騙就不行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書法也是。
“江湖”這個詞本身是個中性詞,甚至還有一層俠義的意思,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江湖”多了一個義項,多了一個類似“粗鄙”、“低俗”的意思。
一般“江湖書法”是指不臨帖,自己任筆為體,随意發揮,或者用很大的筆随意揮灑,抑或是各種花樣百出的所謂新字體,總而言之就是不遵守傳統書法的基本規律,也不講什麼筆法、技法的一種書法。
很多人是喜歡書法,或者喜歡寫字,但是沒有機會接受正兒八經的書法教育,就自己寫,雖然風格可能比較江湖,但是這種對書法的執着精神,以及享受書法的權利是不應該受到指責的。
比如說一些老同志喜歡寫“地書”,拿一個帶着海綿筆頭的“毛筆”在公園、廣場的地磚上蘸水寫字,雖然有的寫得可以說就是江湖書法。
但是這種寫“地書”很好呀,老同志既可以鍛煉身體,又可以頤養身心,無可厚非,我們不應該指責這種江湖書法,就像不能用專業的舞蹈藝術眼光去批評大媽跳的廣場舞不夠專業一樣。
有的江湖書法家缺乏自知之明,自視甚高,見過自奇葩的江湖書法家說自己和王羲之齊名,然後拿自己的作品去忽悠不懂行的買家。
有的去忽悠學生,并且廣收門徒,在教育學生的時候仍然是不遵守書法基本規律,教出來的依然是自己的江湖書法,這對于那些學書法的學生來說簡直是災難性的教育,以後想扳回來都很難。
所以,我對江湖書法的看法是,自娛自樂可以,招搖撞騙不行。
忠臣擅詩,奸臣擅字?“磚”家的話基本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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