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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過萬的工作留不住人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9-16 03:14:00

月收入過萬的工作留不住人(不上班年入百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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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這種情況,幾年不見的朋友、同學、前同事,偶然約起聚聚,一頓飯吃下來,作為打工人的你是否會有個挺深的感觸呀,日隔三日當刮目相看……說30而立,30歲是個人生分水嶺,其實不是30歲前後會發生顯著的變化。

恰恰相反,30歲之前是個“上底色”的階段,很大程度影響了未來你的工作狀态。同事朋友中有些,自己開小公司多年了,這幾年雖然效益不好,員工從40多人減到10人左右,但純利潤有個50來萬,依然碾壓絕大多數上班族。

大家忍不住羨慕說,上班就是給資本家打工,真沒必要為了加一點錢拼死拼活,還是自己當老闆最爽。

這位開小公司的同事,曾經做過領導,他并不是傳統意義的工作狂,人非常聰明,付出的努力都相對精準地體現在成果上,也為他後續創業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周圍不少職場上混得不錯,或是自己出來做事的人,前期很長一段時間裡似乎都沒有特别突出。 好像都是同樣地做事、同樣地上班,不知不覺,突然就發生了質變。

細想來,他們身上都有一個共性:

打工心态不同,以給自己打工為主,給老闆打工為輔。從工作裡主動獲取了足夠多有利于自己的籌碼後,鋪成了不同于其他人的快車道。

月收入過萬的工作留不住人(不上班年入百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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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這詞,翻譯成英文有個說法是work to earn a living,就是讨生活,帶有不情不願的味道。

诶……這詞好形象啊。

不管你掙多少工資、掙得是不是辛苦,隻要不情願地工作這就叫打工。

這年頭大家都說不想上班,并非隻是因為工資太低,很多收入不算低的人依然經常把“我就是個打工的”挂在嘴邊,做事原則圍繞:

拿錢辦事。

拿多少錢就辦多少事。

你給我3千我就絕不會做5千的事,

你給我1萬我就絕不會做2萬的事,

老闆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乍一看沒毛病啊,多數職場人不都是這樣嘛。

但最大的問題在于心态。

網絡作家和菜頭說過一句話,“如果你是以打工者的心态去看大公司,那麼你看見的全是壓力和麻煩;如果你是以老闆的心态去看大公司,那麼你看到的全是學習機會。”

發現了麼,這個才是看上去差不多的兩個職場人,為什麼說幾年後可能差距非常大的關鍵。給别人打工的心态是被動的,稍有阻礙出現你自然心煩意亂,巴不得領導少給自己派些活兒;給自己打工的心态是主動的,出現問題你會想先如何解決問題,“搞定後我又變得牛X了一些”。所以常說,如果你是因為本職做得差而想做副業,那副業大概率也會不咋地。你本職中抱着“差不多就行了”的打工心态,做副業時很難扭轉過來。上班還有老闆發工資給你托底,做副業or創業,誰給你托底呀?盈虧自負,做得差就得喝西北風呀。

不同心态,決定了不同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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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鴻祎之前公開說的一番關于打工的話,被很多網友噴了。他說自己曾給雅虎、方正打過工,可那些都是他未來想做的事,所以不覺得自己是在打工。

“打工是用老闆的錢,給自己交學費”。這話呢,看來一半一半。

不太認可的部分是——

職場人或多或少都必須面對那些不喜歡的、低含金量、對你将來沒什麼幫助的任務。比如剛工作那一年,經常做刷文檔格式、幫同事們統一走電子流程之類的雜活。沒辦法,小透明也沒啥選擇權,隻得老老實實做。

認可的部分是——

我們确實能在工作中,挖掘到對自己将來有利的東西。員工為公司做事,能鍛煉出可遷移的能力、拓寬思考邊界,積累了一些後離開公司後還能帶走的東西。退一步說,哪怕你想上班混日子,也千萬别混自己的日子。

什麼意思?

這裡不得不提到一位“史上最強打工人”,三國裡的劉備。劉備前半生都在打工,甚至有幾分摸魚的感覺,可人家厲害之處在于雖然混老闆的日子,可沒混自己的日子,并且老闆還對他挺滿意。

打工時期他做了幾件事。

1、攢人脈

讓頗有家資的張飛唯他馬首是瞻,應酬喝酒時又幾分鐘之内搞定了關羽,還和隔壁部門的同事趙雲稱兄道弟,建立深厚感情。說得高大上一點:累積優質人脈。

2、攢資源

作為高階創業者,劉備創業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而是别人的錢。他的三位天使輪投資人張飛、張世平、蘇雙,給他買兵器、召集人馬、送馬送金銀送镔鐵,一開局就拉滿裝備值。這些可都是他在打工時就鋪好路的,早就做好的創業準備。劉備曾給5位諸侯打工,每個老闆都很喜歡他。更牛逼的是他有自我意識,不僅從5位老闆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還真正做到了“用老闆的錢給自己長本事”。圈子裡誰遇到了麻煩,劉備二話不說帶自己部門的人前去支援,用的是老闆的錢和資源,可人家記得是他的好呀。久而久之,圈子裡都誇他仗義,人人說他是英雄。等他創業時,那些人紛紛出人出錢地回報他。

所以說,不想給老闆打工,沒問題,但必須考慮兩點:

一是看你上班具體做的是什麼,畢竟有些工作做10年與做1年差别并不大;

二是看你是否在給自己攢籌碼。離開公司後,你能帶走的東西才是真正屬于自己的。

上班摸不摸魚不是重點,但你千萬不能做的,就是浪費時間混自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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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創業或做自由職業不适合普通人。

其實不是職業不适合普通人,而是多數人不願意承擔“給自己打工”的風險,想要的是确定性。上班打工,你簽了合同後每月都能按時拿到薪水,風險全部在老闆那裡,市場不會擔保老闆投入1萬能獲益2萬,他可能虧本,同樣有可能賺到超過預期的收益。給自己打工時,你就必須面對這些風險。其實它們也并非不可控。

許多創業者和自由者就像劉備的策略一樣,打工期間累積下足夠的籌碼,把該踩的坑給踩了,把想法實踐得差不多了再轉型。

為别人打工,給自己攢能耐。

有一天,你的裝備有了、資源有了、技能有了、心态有了,這時就會發現:放開手、放手拼,已不再是隻靠一腔孤勇的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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