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加工和加熱處理的牛奶都不得再自稱“鮮奶”,農藥殘留超标的蔬菜不得上市出售,外地的蝦、蟹等水産品進京須“體檢”……據北京晨報報道,進入11月,北京又有一批新規定開始實行,為市民生活保駕護航。
巴氏殺菌奶不能再稱“鮮奶”
《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及指導其具體實施的《食品标簽國家标準實施指南》規定,隻有未經過加工以及加熱處理才能稱為“鮮奶”,這一規定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此定義,超市出售的許多經過巴氏殺菌處理的牛奶都不能再在包裝上注稱“鮮奶”。
據悉,牛奶“禁鮮令”本該在去年10月1日全面執行,但是由于遭到巴氏奶陣營反對,一度延期到今年6月1日,随後又延期至11月1日。
水産進京執行準入制度
北京市水産品市場準入制度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水産品進京必須提交水生動物疫病檢測報告和産地證明方可入市進行交易。
按照要求,各區縣要确定開具檢疫證明和産地證明的單位;漁業養殖企業和個體漁業養殖戶要建立和保留産地生産記錄;農業部門要負責本市水産養殖基地的抽檢任務,并加強對漁業養殖戶生産投入品的監督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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