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限價之後,總會有一些藥品撤出藥櫃
其中,70%品種價格進行下調,降價金額約50億元
11年調價24次,河北省食藥監局一副局長稱需重新審視藥品限價政策合理性
從1996年起,原國家經貿委開始整頓藥品價格秩序,并下發《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至今,有關部門先後24次對藥品發布最高限價“命令”,共涉及2000餘種化學藥品和300多種中成藥。
但每次限價之後,很多在降價範圍内的藥品在醫院和藥房卻很少能買到。與此同時,患者醫療負擔不斷加大……20多次“限價令”之後,人們開始對藥品限價這一政策的實際效果産生質疑。
政策發布 調價藥品涉及多種常用藥
阿司匹林50mg×24片一盒12.5元,安乃近500mg×24片一盒2.3元,布洛芬50mg×12片一盒4.1元……記者在長達50多頁的藥品價格目錄中發現,此次降價的260種藥品包括很多臨床大量使用的解熱鎮痛藥、抑酸及胃黏膜保護類藥、激素類藥及分泌系統用藥、抗瘧抗蟲藥、眼藥、循環系統用藥、藥用輔料等十個系統藥物,共1200 多個劑型規格。
據了解,這260種藥品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原屬于市場調節價管理現在被劃入政府定價管理的藥品,這些藥品臨床使用廣泛,價格卻一直高高在上。現在一下子砍去了許多不當利潤所以降價幅度特别大,當然也有的由于長期脫離成本監管,價格也許還未完全降到位。
發改委文件顯示,新的最高零售價格執行之後,各地價格管理部門将對相關藥品銷售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發改委還要求,所有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嚴格執行15%的購銷差價率,實際采購價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範圍内盡量降低藥價。
針對一些降價藥品在大醫院用量減少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指出,80%的藥品通過醫生處方銷售,解決這種現象要靠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中央政府限價藥”價格調整完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稱,這次降價藥品,平均降價幅度19%,最大降幅62%;對廉價藥品維持原價;對市場供應緊缺或斷貨的18種藥品适當提高了價格,降價金額約50億元。
去年至今,發展改革委分七批對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範圍内的藥品(除計劃生育藥具、計劃免疫、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外)重新核定了價格。其中,900餘種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價格,70多種廉價藥品調高了價格,300餘種藥品維持原價。
記者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目錄藥品共1500種左右,地方定價800多種,約占全部藥品種類的20%。
據昨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至此,我國已經把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目錄的1500多種藥品價格全部調整了一遍,預計降價總額将超過200億元。”
記者調查 藥店很難買到降價藥
省會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原來他買24片裝的頭孢拉定是20多元,降價後才13元左右,可他轉了幾家藥店都買不到。“藥店的工作人員說,藥廠不生産了,他們也進不到貨。沒辦法,我隻好用别的藥。”
說起降價藥“消失”的情況,省會一藥店負責人表示也很無奈,藥品價格一降,藥品生産企業、代理商獲得的利潤就少,于是會選擇放棄市場,不再生産這種藥。
記者了解到,目前藥店競争很激烈,藥店的銷售價格本身已比國家限價低,因此受藥品限價制約較大的是醫院。據醫藥界業内人士分析,現在一些醫生為賺取回扣,引導患者買高價藥。藥品一旦降價,藥廠不再生産、中間商不願再賣、醫生不願再開,這一系列連鎖反應導緻藥品一降價就“消失”。
據相關部門統計,每次降價之後,就會有相當一部分的降價藥品撤櫃。在前不久剛降價的藥品中,有20%降價藥品已斷貨,而在2004年降價的24種抗感染藥中,也有一半多已見不到蹤影。
藥企降低廉價藥品生産比例
“其實,一些廉價老藥相關生産企業并不是不想生産,不過現在藥品價格是由市場調控,企業不能光生産老藥,而無法生存啊!”省會某大型醫藥生産企業的工作人員表示,原來占有一定比例的紅黴素,現在比例已經很小了,企業都在努力開發“高附加值産品”。
“上一次制訂最高限價時,曾提高了包括青黴素等藥品的最高限價,不過,市場不認可,提了也白提。”業内人士介紹,新藥很容易提高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格,而老藥即使國家出台措施提高最高零售限價,其漲價卻很難被市場接受。
”因此,有些生産企業幹脆藥品注冊時,換個新藥名冒充新藥,換湯不換藥,借以謀取暴利。“該人士介紹。
業界質疑 需要重新審視 限價政策合理性
“如果藥品降價能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那在降了這麼多次後,老百姓早就感到實惠了。”省食藥監局副局長劉曉悍說,正因為老百姓沒有得到實惠,使人不得考慮僅靠藥品降價是否能夠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如果無法做到,就得重新審視一下這個政策的合理性。”
劉曉悍認為,要想使老百姓看得起病,藥品降價僅是其中一個很小的一方面。“要想使這些政策真正發揮作用,最根本在于醫生在診斷時能開這些藥,保證老百姓合理用藥,并從一系列國家政策中得到實惠。”
一味降價 未必是真實惠
在今年三月份召開的全國兩會期間,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表示,一味調低藥品的最高限價,未必能真正使老百姓享受到實惠。
他表示,由于藥品降價後利潤空間變小,對一些廉價的老藥,藥廠不願意生産,導緻藥品“降價死”,或者換個包裝就升價,結果吃虧的還是老百姓。鐘南山舉例說,像治療酸中毒的老藥碳酸氫鈉,現在市面上已經比較少了。而且一味降價,可能也會影響民族制藥業的發展。
鐘南山建議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由專家遴選出一個基本藥物目錄,鼓勵藥廠通過簡化包裝、定點生産、統一配送等方式,減少中間流通環節,為農村和社區提供安全、有效、價廉的基本藥物。對于一些有需要的藥,有時還應考慮适當的調高價格。 (袁志廣 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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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降價曆程
■第1次降價1998年5月21日,國家計委決定放開維生素C、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等4種藥品價格。
■第2次降價1998年12月11日,國家計委下發通知,決定對青黴素鈉鹽粉針實行政府指導價格。
■第3次降價2000年10月26日,國家計委調整氨苄青黴素和羟氨苄青黴素口服制劑等部分中管國産藥品零售價格。
■第4次降價2000年11月21日,國家計委按照藥品通用名稱提出乙類藥品的零售價格指導意見。
■第5次降價2001年4月19日,國家計委公布了阿莫西林等69種抗感染類藥品價格。
■第6次降價2001年12月12日,國家計委公布383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降價金額約30億元。
■第7次降價2001年12月15日,國家計委辦公廳下發通知,制定了30種抗感染類藥品定價方案。
■第8次降價2001年12月15日,國家計委制定了4種抗感染類藥品補充劑型規格的價格。
■第9次降價2002年5月24日,國家計委辦公廳下發《關于制定公布262種藥品補充劑型規格價格的通知》。
■第10次降價2002年9月24日,國家計委辦公廳決定适當調整制定鹽酸布桂嗪等4種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的價格。
■第11次降價2002年12月10日,國家計委辦公廳制定了阿司匹林等24種藥品單獨定價方案。
■第12次降價2002年12月12日,國家計委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内最後一批西藥的最高零售價格。
■第13次降價2003年9月19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制定公布107種中成藥價格的通知》,此次公布價格的107種中成藥均為國家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品種。
■第14次降價2004年5月31日,國家發改委會降低包括阿莫西林等共24個品種藥品價格,最高降幅達到56%,降價金額約35億元。
■第15次降價2004年7月15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制定了18種藥品的單獨定價方案。
■第16次降價2005年4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調整部分計劃免疫藥品價格的通知》,決定調整卡介苗等部分計劃免疫藥品的含稅出廠價格。
■第17次降價2005年9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在醫藥企業的激烈反對聲中宣布,從10月10日起,降低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
■第18次降價2006年6月5日,國家發改委降低67種抗腫瘤藥品的零售價格,同時規定醫療機構銷售這67種降價藥品的實際加價率必須嚴格限制在15%以内。
■第19次降價2006年8月28日,國家發改委對青黴素等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零售價進行調整,共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30%,最大降幅76.8%。
■第20次降價2006年11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華蟾素注射液等32種中成藥腫瘤用藥實行最高零售價格。
■第21次降價2007年1月26日,全國藥品零售機構開始對354種藥品執行新價格。10類354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
■第22次降價2007年3月1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78種中成藥内科用藥的零售價格進行調整,平均降價幅度15%,最大降價幅度達到81%。
■第23次降價2007年4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制定追風透骨片等188種中成藥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共涉及600多個具體劑型規格品,降價幅度最大的為52%降價金額16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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